您的位置:奥一深圳 > 新闻纵横 > 社会新闻 科技导航 | 专题汇萃 | 鹏城视点
河南焦作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开审 被告当庭落泪

2006/02/16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2月1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院一号审判大厅公开审理11·28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百余名群众旁听了开庭过程。庭上,被告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人连冬冬当庭还流下了眼泪,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感到后悔不已。

起诉书依法查明:2005年10月,被告人连冬冬从被告人王刚处得知被害人许某家境比较富裕,遂与被告人刘世杰预谋绑架许某勒索钱财,而王刚在明知连冬冬、刘世杰欲对许实施绑架行为的情况下,还为其提供许某的家庭住址、家庭情况及许的活动情况。

2005年11月28日晚7时许,被告人连冬冬、刘世杰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胶带、手套、仿真手枪等作案工具窜至焦作市某家属院许某家楼下,翻窗进入楼道内等候许某。晚上10时许,当许某回家走至一楼楼口处,连某上前搂住许的脖子,刘世杰持仿真手枪顶住了许的头部。此时许某的母亲原某拨打许的手机,连冬冬将许的手机抢走接电话骗原将门打开,冲进屋内采取暴力手段将原某控制在卧室内,随后连下楼和刘将许捆绑并拖至许的卧室。连、刘二人先后多次对原某和许某威胁后,当场劫走现金7000元,价值1070元的摩托罗拉v226型手机和价值3100元的三星D508型手机各一部。二人将钱平分后,采取勒颈、捂压口鼻的手段致两名被害人当场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连冬冬、刘世杰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以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刚帮助同案犯入户劫取他人财物,且劫取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方网
我要评论关闭
--- 相关链接 ---
  • 男青年手机偷拍漂亮女员工取乐 被报警赔礼道歉
  • 17岁艺校女生数次参与抢劫出租 理由是刺激好玩
  • 不堪情人节情变打击 16岁香港少女跳楼自杀身亡
  • 女孩与美网络男友仓促结婚 一周后男子返美不回
  • 浴池将狗准养证当作搓澡牌 顾客称此举侮辱人格
  • 重庆14岁少女外出失踪裸死山顶 警方赏万元缉凶
  • 房地产公司因曝光女童隐私照片 被判赔偿5000元
  • 青年自称为赚钱欲做男妓 最希望能“傍”个款姐
  • 父亲为供女儿读书瞒病五年 女研究生欲卖身救父
  • 父母外出打工 12岁“留守少女”遭强奸怀孕5月
  • [图]男子打工为生月入仅300元 接济流浪老人3年
  • 狠心父亲嫌三岁女儿哭闹 竟下毒手将其头颅砍断
  • 除夕夜女婿引爆炸药炸死少妻 岳父求救遇蒙面人
  • 《馒头》或违反著作权法 合理与否应法院界定
  • 出租屋旅行箱中现童尸 住户男子行为怪异已失踪
  • [图]研究生与女友同居花51万 女友变心索赔10万
  • “弑父”大学生蒙冤关押19个月 真凶仍逍遥法外
  • 上海离婚俱乐部开业 为保面子身价上亿会员脱逃
  • 10元玫瑰感动成都亿万富姐 老公比自己年轻12岁
  • 辍学女大学生偷拍性爱录像 同他人敲诈大款情人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用户名  密码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