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建筑成污染源,深圳市政协委员建议以旧改和征收方式治理

2019-01-18 22:05 作者:程洋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蒋清君
标本兼治了

1月18日,在深圳市政协第六届五次会议分组讨论上,市政协委员、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樊亮认为,临河建筑不仅影响风景,更是主要的污染源,建议消除临河建筑。

建议尽快细化城市蓝线

“我们治理了龙岗河,两旁是没有建筑物的,标本兼治了。”他建议,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尽快细化城市蓝线。据介绍,早在2011年,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就修订了条例,明确规定了河道两旁的治理范围,然而并未有效遏制住临河建筑的出现。“每年都说要治理违法建筑,这些建筑还是出现了,有的还堂而皇之地办了房产证。我就呼吁细化城市蓝线,把河道两旁整治的范围、红线画出来。”

2018年11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城市更新外部移交公共设施用地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直接征收不在旧改范围内的临河建筑。樊亮建议,可以利用城市更新的方式,尽快消化临河建筑。

而对于在城市蓝线范围内,但不参与旧改,也不属于2009年以后新增的违建,这一类的临河建筑怎么办?樊亮建议政府参照棚改的模式,以河道流域作为整改实施范围,多措并举消除临河建筑。

标本兼治VS一刀切

樊亮认为,通过以上举措能够消除临河建筑,对河道污染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不过有与会的政协委员称,“上海的苏州河有很多临河建筑”。对于已经形成历史遗迹的临河建筑,樊亮认为可以采用政府征收的方式。

樊亮说,消除临河建筑,根治河道污染,空出的地将成为人们休闲的好去处。而此前他也曾在龙岗区政协做过“消化临河建筑、守护城市蓝线”的发言,希望引起相关方面的重视。

市政协委员黄中伟认为,河道治理关键在于实现雨污分流,把污水处理好。他建议,一方面是要做好拆除工作,另一方面在原有的建筑基础上做好雨污分流和污水处理厂,避免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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