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线上监控+线下执法”破解噪音扰民,北上广呢?

2021-05-18 09:39作者:陈荣梅 徐全盛 覃仕林 南都记者 蔡宇晴 陈荣梅 吴灵珊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王泽权
技术支撑+部门间协同管理破解噪音扰民难题

随着城市不断发展,施工噪声扰民问题日益突出,施工噪声持续时间长、执法监管难已成为“城市通病”,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尤为凸显。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噪声扰民”问题该如何破解?

实际上,深圳也在利用生态环境智慧监控平台、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进行执法监管,以“线上监控+线下执法”的方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其他城市又是如何做的呢?

北京:行业监管强化技术支撑

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符合核发夜间施工审批,违法查处由城管部门负责。北京市主要从加强行业监管,提升执法效率,强化技术支撑等方面统筹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城乡建设部门立项修订《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图集》,将施工降噪围挡等噪声污染防治新措施纳入图集,明确相关参数指标及费用来源。同时,不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执法权下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属地基层组织的力量,使“看得见的管得了”,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噪声扰民问题。

上海:制度建设严格施工噪声管控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关于本市文明施工重点区域房屋类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审批事项下放的通知》,施工噪声由住建、城管与环保部门协同管理。其中,违法查处由城管部门统筹负责;中午或者夜间施工审批及无证超时施工的执法处罚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住建部门负责各部门、多平台信访受理并反馈给城管,并加强文明施工工地的施工噪声监管考评。

根据上海的夜间施工监管制度,房屋类建设工地夜间施工实行“做3休1”及当月施工累计不超过12天的总量控制要求。同时,邀请市民巡防团,每月对在建工地开展文明施工指数测评,有效化解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矛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通过管理巡查、重点监控、效能监察等措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属地联合执法工作。

广州:分类统筹提升施工噪声监管能力

根据《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商请做好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函》等政策文件,施工噪声违法查处和信访投诉由城市管理与生态环境部门分工负责,夜间施工审批归于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要求,市城管部门积极协调住建、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履行日常监管职责,督促工地落实“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管住管好工地源头,抓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检查督导,每月委托专业机构对各区在建工地施工情况进行暗检。

同时,城管部门加强与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联合执法、线索移送、案件抄告和联合惩戒等机制,定期将建设工地行政处罚案件抄告住建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促请加强行业监管,实行联合惩戒,凝聚管理和执法合力,住建部门根据城管部门每月移交的建筑施工噪声超标处罚案件,对违规施工企业进行诚信记录和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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