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3月6日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下称《处罚条例》)修改意见的公告”。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引发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乘客不系安全带对司机罚款”“买卖驾驶证分”等问题的相关条款都将进行修改。
《处罚条例》13处或将进行修改
据了解,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已经将《处罚条例》修订工作列入了2019年的立法计划。而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处罚条例》全条文拟修订建议对照表,《处罚条例》有13处将进行修改或增加相关条款。关于变更车道、买卖驾照分、远光灯使用以及乘客不系安全带等问题都有了一定程度的修改。
2017年6月,南都曾刊登了“驾照卖分团伙调查”系列报道,独家揭秘了驾照积分买卖的地下江湖。报道发出后,引发巨大反响,深莞两地交警部门对买卖驾照分团伙进行了严厉打击。而此次拟修订的处罚条例中,便增加了有关介绍他人进行销分的规定——“有为他人提供、让他人为自己提供、介绍他人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进行销分行为之一,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提供虚假证言的,对其处五百元罚款,并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深圳交警表示,增加该条款,意在加强对驾驶证计分制度的管理,控制日益泛滥的“买卖分”现象。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规定,“买卖分”属于“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的情形,对该违法行为处拘留符合上位法的要求。
此外,“乘客不系安全带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在实践中也饱受争议。2018年,深圳出现多起出租车司机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而被打的案例,南都也曾对此现象进行关注。在采访中,多名出租车师傅称,按照现有的法规,乘客不系安全带将对司机罚款500元。为了不受罚,司机只好反复提醒不系安全带的乘客,有些乘客因为喝了酒或者其他原因不听提醒反而会对司机进行殴打,给司机生命健康造成威胁。深圳市人大代表胡桂梁表示,”乘客不系安全带罚司机“的做法并不合理。在2018年的深圳两会上,胡桂梁等21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罚后座不系安全带相关规定的建议”。
在此次拟修订的《处罚条例》中,原来相关规定将修改为“经机动车驾驶人提醒后,乘车人不听劝阻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罚款五百元。”对于该规定的修改,深圳交警称,“(现条例)对乘客不系安全带的规定不够完善,特别对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乘客在车辆启动时系好安全带,途中解下安全带被查获时,在此情况下仍然对驾驶人处罚不合理。”
建议3月21日前可反映提交
南都记者对照了相关修改建议后发现,此次拟修订的《处罚条例》较现有的更加完善,也更加符合交警部门日常执法实际,更符合现在的交通环境。
深圳交警表示,为贯彻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精神,深圳市交警局将拟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修订意见建议稿向社会公布,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深圳市交警局吸收、采纳相关意见或建议后,修改相关建议稿,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修法时参考。所有的意见或建议需在3月21日前反映。
据了解,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6种提出意见或建议。通过信件形式的,可将信件邮寄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1006号深圳市公安交警局法制科814室,也可将意见或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jiaojingfzk@163.com。当然,市民群众可拨打电话0755-83162822反映,或通过新浪微博以及在深圳交警微信公众号评论区及市公安交警局网站“民意征集”栏目留言的方式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