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淘气
相信家有孩子的父母们都深有体会
面对孩子“淘气”之下做的
一些不可理喻、带有破坏性的事情时
部分家长严肃处理,提出批评
也有部分家长一笑置之
以一句“TA还是个孩子”轻微带过
最后,“熊孩子”就这样横空出世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熊孩子惹的祸事
多数人抱着能忍则忍的态度
但是!!!
奥一君在此还要提醒各位家长
请严加看管好孩子
有时候,孩子的“淘气”之举
可能牵扯上人命
深圳一小区惊现高空坠物,引业主担忧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高空坠物伤害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故屡屡发生。网络上时有出现类似的新闻,群众反响很大,高空坠物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安全隐患。
今天,奥一君接到爆料
有网友拍摄到一段视频
视频中显示
深圳宝安某小区高层阳台上
一名孩子正在朝楼下扔玩具
这还不算!!!
就在这名孩子扔下玩具不久
另一名孩子紧随其后
又扔下一辆疑似“汽车模型”的玩具
高层上扔玩具
对于孩子来说可能是“淘气”之举
对于楼下的人来说可能就是飞来横祸了
不过,目前,往下扔东西的两位小朋友已找到
也已和孩子家长沟通了
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家长已经对孩子进行了教育
保证以后不再往下扔东西
且庆幸的是
这次“高空坠物”并没有造成伤害
但是!!!
也有不少业主一阵后怕
这次事件
可以说是给所有的家长都提了个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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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长要狠狠认真教育,不是小事呀,严重点说就是犯法了”
“高空抛物是要人命的。”
“万一砸到头部,会出人命的,不只是淘气那么简单了,到时候悔之晚矣。”
“两个孩子一起扔?管理处可要好好找他们家聊聊,这人命关天啊!”
“这扔下来砸到人不死也残,卖了房都不够赔。”
“靠孩子还不如靠有效的预防措施,比如要求业主把阳台封起来,让孩子没法丢东西下去。”
高空坠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也有人提出疑问
随手扔出窗外的东西本身就很轻
应该不会砸伤人
对此奥一君只能说
图样图森破
有时高空坠下来的
哪怕一个小小的钱币或石子
都有可能危及路人的
生命和财产安全
而这样的事件
离我们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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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今年年初,一则新闻引起了大家的注意,一名24岁的广东女子在香港逛街时,被尖沙咀一酒店坠落的高层玻璃砸中,送医后不治身亡。
(图为事故现场 图源:梨视频)
令人唏嘘的是,后续的调查显示,这个遇难女子自幼丧父,在十分艰难的环境下长大,目前在一家幼儿教育中心工作,生活状况眼看着慢慢好了起来。这次是她第一次来香港,与男朋友置办年货,准备结婚,没想到天降横祸,殒命于此。
事后,警方逮捕了一名涉案的清洁工,此人将面临罚款及监禁,涉事的酒店也可能面临罚款。
高空坠物惨剧谁来负责?
近年来,报纸、网络等媒体经常报道有关高空抛物构成的人身伤害事件,轻者受伤,重则死亡
很多人在了解危害后认为只要教育好自家孩子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那么,对于其他孩子的这种行为,要不要及时制止?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些惨剧究竟由谁来买单呢?
案例回顾
2006年5月,深圳南山区小学生小雨回家路上,被好来居大厦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砸到头部死亡。
事发后,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也没找到凶手。于是,小雨的父母将涉案大厦2楼以上的73户业主,以及负责大厦管理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提出76万多元的民事赔偿。
2008年3月,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可以确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玻璃是出自好来居楼上,本案属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应由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雨父母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22.9万余元。其他业主不承担责任。
小雨父母和物业都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2010年6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南山法院的一审判决,由好来居大厦北侧的73户业主每户补偿4000元,总计29.6万元,物业公司不承担责任。
划重点!如果找不到肇事人,住在同一栋楼的你,很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面对高空坠物现象,大家一定要足够重视、及时制止
高空坠物惨剧如何防范?
作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猝不及防的意外危险
突如其来的飞来横祸
都让不少业主和物业人头痛不已
那么,如何减少和防范高空坠物呢?
为了你我每一个人的人身安全
请务必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防范要点
1.定期检查房屋。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
2.建筑物外墙悬挂空调外机,均应检查空调机支架和紧固件安全,查看是否出现松动和严重锈蚀的情况;
3.对雨棚、晒衣架等也要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破损、脱落等安全隐;
4.阳台种植的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的情况。
5.业主要加强自我检查,出现状况应进行维修和加固或采取更换措施,切实将隐患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奥一君再次提醒大家,事虽小,也需足够重视
有时候,保护他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