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南都记者从“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宣贯会”上获悉,深圳市总斥资5亿元,用于“2019年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
南都记者 傅静怡 摄
面对目前城市水生态“水多、水少、水脏、水浑”等问题,海绵城市算是一剂药方,能够统筹解决城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绿色途径”。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但海绵城市的造价、成本、时间等问题,也是摆在眼前的难题,为了调动市、区(新区)和社会资本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积极性,深圳市拟通过合理有效的市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深圳海绵城市建设进程,鼓励区(新区)财政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或实施海绵城市建设。
南都记者了解到,此次市财政对社会资本(含PPP模式中的社会资本)出资建设的相关海绵设施,包括既有项目海绵化改造和新建项目配建海绵设施两类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为5亿元。
其中,新建项目(含拆除重建)配建海绵设施的,按照占地面积15万元/公顷予以奖励,同时按照占地面积5万元/公顷对设计予以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规模较大的项目主体工程分期实施的,可分期进行申报。
而既有项目进行海绵化专项改造的,按照海绵设施的竣工面积以及对应类型设施改造平均成本的 50%予以奖励,同时按同类型设施改造平均成本的5%予以设计奖励。按占地面积每公顷获得的此项奖励累计不超过60万元,单个项目奖励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申请人应当于公告发布当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17:30前向深圳市水务局提交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纸质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社会资本既有设施项目海绵化专项改造奖励的方案确认阶段除外,该阶段实行常年受理,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及受理地址为各区(新区)海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