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12个城市更新项目要整改!未按期完成将调出计划

2019-06-04 15:04 作者:张一鎏 刘林嵩 付子君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张毓琪
调出计划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

近日,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召开龙岗区城市更新计划清理工作会议,有11家计划清理对象的申报主体现场领取了《整改通知书》,如未能按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涉及的12个城市更新项目将按程序调出计划。这是龙岗区率先在全市各区中启动“计划清理”工作。

自2009年,城市更新至今已走到第十个年头,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已日趋完善。但是,过去城市更新项目“只进不出”的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部分项目立项以后,长期没有进展,民众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规范龙岗区已列入计划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管理工作,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按照《暂行措施》中的计划清理情形,整理出符合清理条件的项目,2018年11月30日,在官方网站、市级和区级媒体报纸上率先刊登了计划清理的公告;2019年1月22日,公开征求计划清理政策的公众意见,对合理的意见予以采纳。经龙岗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审议并同意,2019年5月9日正式公布了《关于开展龙岗区城市更新计划清理工作的试行意见》。

在会议上,11家计划清理对象的申报主体签收了《整改通知书》。根据《试行意见》,各申报主体需要及时向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递交审查材料,在整改期内完成土地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申报。如未能按期完成相关整改工作,相关更新项目将按程序调出计划,涉及地块自调出计划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如涉及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也将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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