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女子做人工终止妊娠
预缴费1280元
据岑小姐反映,她由于怀孕到深圳丽美妇科门诊部进行咨询和检查。
医生向某为她检查后,诊断为“宫腔内未见明显孕囊回声、盆腔积液”,当天收取了人工终止妊娠费用1280元,并要求岑小姐一周后复查。
人流手术前被告知
必须先做治疗
岑小姐按约定时间到该门诊部复诊,在复诊过程中,护士为其进行数码电子阴道镜检查。检查后,医师向某告知岑小姐患有“阴道炎、宫颈炎”。
医生要求必须先做治疗,治疗包括阴道治疗和宫颈治疗两项,否则不能做人流手术,治疗项目的总费用为7000余元。
免费治疗会很疼?
缴费治疗就不疼!
岑小姐称自己当时并不同意,但医生表示不做收费治疗就只能做一种免费治疗,但治疗会很疼。随后,岑小姐选择做免费治疗。
但在治疗过程中因为疼痛难忍,岑小姐只好交费,做了其中一项要求的阴道治疗项目套餐。做完该项治疗后,医院才安排她做人流手术。
岑小姐表示自己签署了《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和《病情和收费知情同意书》,治疗费用是5700元。
卫监部门介入调查
怀疑存在医疗欺诈
岑小姐怀疑该门诊部存在不合理“加价”收费行为。接到投诉后,卫监部门介入开展调查。
卫监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岑小姐在该门诊部就诊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门诊病历、发票、收费详细清单、检查报告单等证据。
卫监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岑小姐在该门诊部就诊的《手术知情同意书》、门诊病历、发票、收费详细清单、检查报告单等证据。
被认定:过度医疗!医疗欺诈!
经过分析,深圳市医师协会认定:该门诊部涉事医师在为患者岑小姐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过度医疗行为和医疗欺诈行为。
该门诊部被罚十万元
向某被暂停执业一年
针对此情况,卫监部门依法给予该门诊部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涉事医师向某处暂停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
卫监提醒
卫监提醒市民朋友们提高警惕
遇到有医疗机构开展不合法
或不合规的男科、妇科项目
记得拨打热线12345向卫监部门反映
拓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者疗效等方式,欺骗、诱使患者接受诊疗。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处十万元罚款;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并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相关诊疗科目或者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一年,造成患者重度残疾或者死亡的,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