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江高速启用测慢速电子警察!违规将罚五百扣3分

2019-07-19 14:35 作者:邱墨山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张毓琪
深圳首套设备

7月19日起,深圳市首套测慢速电子警察设备在沿江高速正式启用,该设备将通过视频监控+测速设备查处高速路上的低速行驶违法行为。为了广大司机有一个适应期,深圳交警设置了10天的过渡期。29日起,沿江高速的测慢速电子警察设备将正式开始执法。对低于60km/h行驶的车辆,深圳交警将给予5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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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低速行驶危害大

深圳交警启用首套测慢速电子警察

低速行驶指在驾驶人、机动车、道路和环境状况正常的情况下,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低于最低限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于低速行驶的车辆占据小客车道或快车道,致使小客车在快车道、慢车道上频繁来回变道超车,极易引发刮碰、追尾事故。

而沿江高速道路通行条件好,车流量少,车速普遍较快,低速行驶对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造成较大干扰,容易导致拥堵,也存在较大交通事故风险及安全隐患。在沿江高速,之前便已有车辆慢驶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预防,深圳交警结合全市高快速路特点,创新开展“低速行驶”交通违法电子警察执法,在沿江高速北行 k66-k76 的位置(即西乡至福永路段),对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 60 公公里的车辆进行执法处罚。这也是深圳市内首套测慢速电子警察设备。


低于60km/h行驶的车辆将被罚款500元、记3分

据悉,测慢速电子警察设备主要利用视频监控+测速设备,在低速行驶重点区域建成“查处低速行驶区间执法路段”,区间测速的长度为10公里,深圳交警会依据车辆在区间测速范围内的平均车速,判定车辆是否属于“龟速行驶”,同时录入违法数据并按违法处理程序通知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

南都记者从深圳交警了解到,为给广大司机提供一个适应期,深圳交警设置 了 10 天的过渡期,从19 日至 28 日,以宣传教育为主。29 日起,沿江高速的测慢速电子警察设备将正式开始执法。

对在沿江高速低于60km/h行驶的车辆,深圳交警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 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18条第2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在采集完成相关执法证据后,给予罚款500 元、记3分的处罚。

另外,深圳交警表示,对于因道路施工、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道路拥堵情况而导致的慢驶,系统也将会启动预警机制和后台筛查机制,不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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