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注意!打电话罚300,不系安全带最低罚200!

2019-10-16 16:14 作者:张小玲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蒋伟岸
深圳即将上线更加严格的交通违法处罚条例

行人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进入机动车道将被罚100元。11月1日起,深圳将实施修改后的,更加严格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罚500元;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300元。

使用滑板进入机动车道罚100

在公交车站停了一会买个东西回来罚500元,停在路边一会回来又罚500元,在深圳开车、停车要注意再注意,今后在深圳开车要更加注意了。新修改的道交处罚条例处罚更加严格,对行人也进行处罚。条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

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注意也将被罚。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或者逆行的处三百元罚款。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另外,条例还新增规定,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0元罚款: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手动操作移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等。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00元罚款: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等。

不系安全带最低罚200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2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200元罚款。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对乘车人处500元罚款;营运机动车驾驶人未张贴安全带使用提示和语音提醒乘车人的,对驾驶人并处500元罚款。

条例还对记分有了新的规定。条例规定,替代他人记分或者接受他人替代记分的,分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存在金钱给付或者其他交易行为的,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组织、介绍他人实施替代记分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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