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生幼犬进行狂犬病免疫!深圳养狗狗的人注意了

2019-12-03 08:53 作者:张小玲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蒋伟岸
还只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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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0日,深圳景田北六街宠物主题公园,“依法文明养犬,领养替代购买”主题文明养犬活动现场。资料图片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初生幼犬三月龄时进行狂犬病首次免疫,然后每隔十二月加强免疫一次即可。深圳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听证会对这一意见予以采纳并完善,但深圳公园开设遛狗区的建议暂未采纳。

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进行听证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12月2日公布养犬管理规范听证会情况报告。为切实解决深圳养犬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探索创新城市养犬管理综合执法的新路径,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起草了《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近日举行听证会。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犬只收治中心接收的流浪犬只,应当在七日内查找养犬人并通知认领,养犬人领回其犬只的,应当依法承担在犬只收治中心发生的托管费用,按每日每只小型犬(包括超小型犬)30元,中型犬40元,大型犬(包括超大型犬)50元的标准缴纳;不能查明或者养犬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七日内未予认领的,按照无主犬只处理。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对下列犬只可实施无痛安乐:诊断患有绝症的犬只;诊断患有危重传染病晚期的犬只;因难以治愈的创伤受苦且无治疗价值的犬只;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

实行犬只强制免疫目前限定为狂犬病

据悉,听证会上的主要意见为,深圳实行犬只强制免疫目前限定为狂犬病强制免疫,其它疾病没有要求强制免疫。此外,初生幼犬三月龄时进行狂犬病首次免疫,然后每隔十二月加强免疫一次即可。公园可设定一定的区域作为遛狗区,不用整片的开放,划定一定的区域开放。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表示,对免疫的意见予以采纳并修改完善。但公园遛狗区的意见由于不符合现行《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暂未予采纳。开放公园特定区域将来待《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的时候,会根据深圳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尽可能做一些尝试。

听证会上的主要意见还有,做一个现代的、全面的、人性化的养犬管理系统,系统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线上工作,线上办公。给市民和爱心人士更多领养的机会,公开待领养犬只的相关信息,同时也要把控领养环节,确保是被真正的领养,而不是使得犬只领养后又重新再流入社会被售卖或继续流浪。

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表示,养犬管理系统正在开发中,时机成熟后也会尽快上线。对领养的意见也予以采纳,在《养犬管理规范》中对领养人的资格、领养流程均有详细的规定,也有跟踪回访制度,确保领养真正落实到位。待领取犬只的信息在日后上线的养犬管理系统中或其他公开渠道也会充分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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