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转型记:深圳福田鼓励城中村“走出去”

2019-12-06 21:36 作者:张馨怡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蒋清君
发展异地园区最高可获五千万支持

说起城中村,不少人都羡慕“包租公”,但长期依靠单一物业租赁收入,不变革就很难实现股份合作公司经济的发展。南都记者从福田发布获悉,为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提升原有物业经营价值及逐步摆脱单一的物业经营模式,福田区推出《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通过修订完善扶持政策鼓励引导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科学发展,鼓励城中村“走出去”,最高可获政策支持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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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改实现高品质物业转型

据了解,深圳市福田区有15个城中村,早在1992年的时候,这些城中村就改制为股份合作有限公司。近年来政府下大力气改造提升股份合作司辖区环境,通过旧改及全部拆掉整体重建等做法,提升股份合作公司村容村貌,以环境提升驱动生产力发展,如网红城中村水围村已华丽变身为国际社区。

股份合作公司目前超过97%的经济收益来源为租赁经济。为此,福田区引导各股份公司加大资本投资——上步、水围、石厦、上梅林、下梅林、田面6家公司参股民生、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较好收益,上步公司到广西、福建等地跨区域投资。

此外,部分股份合作公司通过拓展异地产业园,突破本地资源有限的发展瓶颈。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股份合作公司通过旧改提升物业的品位和经营档次。如大家所熟知的皇岗世纪商务中心、石厦新天世纪商务中心、京基滨河时代、深圳中心·天元等都是股份公司高品质物业转型的体现。

2018年,福田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资产总额88.61亿元,较2017年增长7.49%;全年上缴所得税费用1.07亿元,较2017年增长2.53%。

股份公司异地建产业空间获支持

但事实上,股份合作公司由于历史原因,在产业发展方面一直以来依靠比较单一的物业租赁经济。但是这种物业经营低端,如不变革很难实现股份合作公司经济的腾飞发展。为推进股份合作公司提升原有物业经营价值及逐步摆脱单一的物业经营模式,福田区集体经济署从智力上经济上提供大力指导帮扶,引导股份合作公司逐步走向多元化发展之路。

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署长陈作智表示,通过修订完善系列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形成了《福田区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汇编》(简称“1+6”政策)的扶持政策体系,主要从爱卫环卫、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治安补助、深埋绿化地等6个方面对全区15家股份合作公司给予政策及资金支持。陈作智坦言,通过鼓励股份合作公司走出去发展异地园区,比如说到外地购买土地到外地去购买物业,建立产业园,将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如果股份合作公司到深汕合作区,以及我们对口帮扶的和平县等地区发展的话,我们会给予他投资额5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五千万,这就是我们福田区的一大特色。” 现场,陈作智举了一个政策扶持的例子:近年石厦股份公司在宝安异地建设产业空间,区集体署跟进服务,按照上述政策给予每个园区600万元的资金支持,3个园区额度达到1800万元。

接下来,福田区还将围绕服务先行示范区和深港河套科技合作区建设,开展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多元化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的研究。拟通过实施“一企一策”方式深化股份合作公司产业多元化发展。

具体而言,通过做好物业经济,对物业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改革创新,提升经营价值;指导辖区发展特色消费品牌;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加大资本投资的力度;鼓励股份合作公司创新产权与租金合作模式;开展多村联合投资发展实体经济的试点改革;不断拓展异地产业园的发展规模和渠道。通过以上多元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股份合作公司既要做好原有的物业经济发展也要不断扩大产业发展的渠道和空间,推动福田区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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