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芒等三村补偿或14亿!深圳“夹缝地带”征转加快

2019-12-11 14:43 作者:张小玲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蒋伟岸
推进二线外未征转土地处理

特区二线外仍有未征收的“夹缝地带”土地,南山区政府近日透露,最高9.6万元/亩的青苗标准已扩大到全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二线外未征转土地的处理,今年列入土地整备计划的项目占地约310公顷。

“夹缝地带”位于原特区二线关外

西丽水库水源主要来自东江取水供水管道,水质优良。还有少量来自水源保护区的雨水。据悉,在西丽水库的北部有三条河流直接入库西丽水库,这三条河流分别是来自白芒村的白芒河,大磡村的大磡河,麻磡村的麻磡河。

由于三个城中村仍有大量土地未征,仍在村民手里。在特区内外两次城市化土地统征过程中,由于行政区划等历史因素均未完善土地征转手续,属于未征未收土地,即所谓的“夹缝地带”,被长期遗忘,也得不到合理发展利用。

经初步统计,约有树林园地1142.73公顷,其中荔枝林929公顷。存在“村民没法用、集体没收益、政府管理难”的实际问题,并长期未能妥善解决。“夹缝地带”位于原特区二线关外,羊台山脉周边,和关内部分,是西丽水库的集雨区域,上游的雨水渗漏会污染水库水质。

为此,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邱小燕建议,加快落实土地统征政策,针对性制定解决方案。针对性地制定有关统征方案,扎实推进土地统征工作,希望按每亩9.6万元的标准进行青苗补偿。另外大力推进土地处置,拓展发展空间。

推进二线外未征转土地处理

南山区政府介绍,在上世纪90年代对特区内土地进行统征,基本实现城市化。但统征地工作因为年代所限,存在一定瑕疵,如部分土地统征后未收回由原村集体继续使用,原特区二线外“夹缝地带”土地未进行处理等。

目前,全市通行的青苗补偿标准为《深圳市征用土地实施办法》,为加快解决南山北部片区统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南山区于2009年报请市政府同意在一级水源保护区和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将青苗补偿标准提高到最高9.6万元/亩,2012年又将最高9.6万元/亩的标准扩大到全区。

据初步统计,水源三村已征未收土地约3430亩,水源三村二线外未征转土地约16827亩(非建成区)。参照市相关标准进行测算,青苗补偿共需约14亿元。

为解决二线外“夹缝地带”土地未进行处理的问题,南山区有计划、分步骤推进二线外未征转土地的处理工作,今年将牛成村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与石壁龙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列入土地整备计划,大力推进相关工作,两个项目总占地约310公顷,并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正在开展研究。

南山区表示,将继续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二线外未征转土地处理,积极协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分步骤将二线外“夹缝地带”土地处理列入土地整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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