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份,深圳某小区一名五岁男童被一扇从高空坠落的玻璃窗砸伤头部,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多地陆续爆出高空坠物事件,高空坠物的话题成为社会焦点,如何加强监管处罚手段,如何更有效防止事件的发生。
在昨天下午的市政协委员报到中,也有委员提及了高空坠物的监管话题,在深省政协委员聂竹青表示,他提交了一份《关于预防高空抛(坠)物、保障生命安全、为健康深圳保架护航的建议》,建议在建立高楼墙外摄像头网络监测系统,在小区外围加装摄像头。
2020年1月6日,深圳市政协前楼大厅,聂竹青。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聂竹青说,深圳以及全国各大城市近年的高空抛物事件频发,造成多起悲剧,也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反响。高空抛物事件屡禁不绝,关键在于缺了两张网,一张是究治高空抛物的“法网”,一张是路上行人头上的“安全网”。
而高空抛物的恶劣性质长期被人忽视,其实它不仅是一个类似乱扔垃圾这种限于道德层面的问题,而是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恐慌的公共安全问题。物体坠落的楼层越高,重力加速度越大,造成的物理冲击力也就越大,往往会造成人命伤亡、财物毁坏的严重后果。深圳的城市建筑大多是高楼大厦,都是高空坠物的潜在爆发源头,亟待拔本塞源,予以根治杜绝。
为了从源头解决这一问题,聂竹青说,依靠肉眼对高空抛物实时监测并不现实,必然要用有“天眼”之称的电子摄像头。摄像头一直是高楼安全管理不可或缺之物,但大楼内部安装摄像头主要用于“防盗”,事实证明,在墙外安装摄像头用于“防抛”一样重要。 聂竹青建议,对高楼墙外进行安全综合管理,把外墙摄像头网络监测系统纳入大楼整个安保系统之内,可学习借鉴国内外关于高楼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经验。摄像头安装费用可由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或者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支出。今后开发建设的各类建筑,可将安装外墙摄像头纳入基础配套设施,由开发商统一安装配备,尽量减少业主的额外负担。同时,以不侵犯住户隐私为前提,按照高楼的楼高、外形等实际需要在不同角度安装摄像头。
除此以外,聂竹青还建议特别针对高空抛物进行立法,明确和强化高空抛物的法律主体责任,高空抛物的法律主体责任,是且只能是抛物者本人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聂竹青还补充,建议深圳建立强制检查高楼安全制度,在全市摸底排查高楼存在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楼层高、楼龄高、楼址人流密集度高”这种“三高”建筑要作为重点预防对象,建立高楼安全管理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