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一个新原则:竞争中性,提出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
目前,深圳1.4万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中超过99%是民营企业。推进科技创新,深圳的重要经验之一就是政府“不管”,对企业多服务、少干预。
在深圳市政协委员张少华看来,深圳乃至整个中国,在打造高标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方面,距离国际一流水平仍有差距。因此深圳应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尤其要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对此,张少华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率先将市场竞争中性作为新一轮深化改革开放的顶层设计原则,为民营企业发展设计终极路线,从根本上稳定发展预期。
二是彻底消除所有制歧视,消除歧视民营企业法治性障碍,使民企和国企获得平等的法律保障。
三是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统一回归现代企业制度,在同一负面清单下和监管底线之上全面参与市场竞争。
四是继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综合改革,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努力在国企与民企同门槛、同规则、同待遇上下功夫,在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上形成乘数效应,大幅提升深圳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