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车又不留电话,被堵车主急得抓狂

阅读:72272 2020-03-06 23:12 作者:赖美弘 来源:奥一网 编辑:蒋清君
这种行为不会陌生

相信大家对“花式停车”

这种行为绝不会陌生


没错!有那么一群人

不管是主干道还是非机动车道

不管是在人行道还是停车场

总能将车子停在禁停区域

市民找不到车主,也没有联系方式

那可真是急skr人啊


“谁遇到不生气?有没有点公德心?” 日前,奥一网(微信公众号:oeeeend)网友曾先生报料称,深圳南山区桃源村路边的车停得真“好”,直接停在道路中间,电话也不留,等了一早上也等不到人。




据了解,不少深圳市民都遇到过车主五花八门的违停现象。比如:

“一辆车占用两个车位,车主可不在乎停车位是否拥挤,只要他们方便就行。”


“宽敞的步行街停满了汽车,而且各种花式停法,阻碍市民通行。”


有些市民还将车停在绿化带中间。


还有市民向奥一网反映,除了在大马路上经常遇到乱停车,自家小区的停车场也“不能幸免”。“晚上停车停得好好的,第二天上班时发现有一辆车堵在前方,没有车主的联系方式,找不到车主挪车,有车没法开,让人又生气又着急。”

该市民透露,其所在的小区停车场曾有被挡道业主赔了10万,原因在于小区里的另一位业主停车将出口堵住了,而被堵住的业主“火冒三丈”,就一脚踢坏了“霸道”车的车灯。听说这件事后,小区业主们在打抱不平的同时,纷纷解囊,为“被堵车主”捐款筹集赔偿款。


“霸道”车主用实际行动证明

“我”不管别人出不出得去

只要“我”不动

谁都别想动


有车主向奥一网诉苦:“小区里随意违停的行为真的令人反感,即使最后物业帮忙沟通让车主挪车,但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


《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第50条,停车场内乱停车还不听劝的,深圳交警可以拖车并处罚款500元


依据条例第49条,如果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混乱的,可处以2000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还可以吊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在小区停车场内,出现“霸道”车堵塞通道,市民可以报警处理。但不少市民急于出行,只能自行想办法解决。


市民陈女士告诉奥一网,她一般会写张“出门早,别堵车,谢谢”的字条放在车前挡风玻璃,提醒晚上停车的业主别阻碍她出行。


奥一网上网查询到,有些人为了“惩罚”违停车,会采取给违停车贴“狗皮膏药”的做法。


有给轮胎上锁的


有贴卫生巾的


还有扎车胎、砸车窗玻璃的,甚至有些人往车上泼油漆。


这些过激方法自然不可取

为了自己和他人着想

大家还是应把车子好好的停在车位上

这样能够省下不少的麻烦


有序停车,从自己做起

你有遇到什么另类的“花式停车”吗

你又是用了什么“花招”解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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