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社保费减免政策近日公布,深圳市社保局也公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划型名单,公示期截至3月15日。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拟划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出变更申请。
划型结果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示
深圳市社保局表示,此次划型流程主要分为五个步骤。一是通过数据共享确定单位性质,二是按照相关部门提供企业名单直接确定划型结果;三是通过共享相关划型指标数据,结合参保人数对企业进行划型;四是将同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多个参保单位编号的企业,作为同一个参保单位划型;五是进行分支机构(分公司等)划型,参保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按照所属独立法人划型结果确定单位减免类型。
市社保局表示,划型结果将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在市人社局官网输入参保单位名称关键字查询相应参保单位的划型结果。用人单位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查询本单位划型结果。
存在异议在3月31日前申请
参保单位对本单位划型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3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提出变更申请,并上传提交2019年本单位的所属行业、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 2019年12月份实际从业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由社保局进行核定。社保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划型。划型结果有变化的,应重新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市人社局将在官网公布邮箱和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参保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减免资质等问题投诉举报。市社保局收到投诉举报后,由稽核内控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核查结果应于接到投诉举报7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反馈投诉举报人。核查结果影响企业划型结果的,划型结果将列入下一批公示名单。
在异议申诉期,如企业未申请延缴,需要缴费的,按现有的划型结果缴费。重新核定划型结果有变化的,调整减免社保费标准,并相应补、退社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