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又见狗咬人!养犬人被罚1000元

2020-04-21 09:25 作者:梅云霞 来源:南方+ 编辑:陈雷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接到群众电话举报称,岗头社区某工业厂区空地上存在犬只伤人现象,要求查处。接到投诉后,坂田街道执法队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核查,确实存在犬只伤人行为,依法对养犬人开出了1张1000元的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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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去工地查看现场,该工业区是进去工地的必经之路,他们那里是没有封闭,也没有围挡,我往前走了两步就被咬了,犬只是黄色的串串,当时是有人看着狗,但没有提醒我们不得入内,犬只会伤人。”被狗咬伤的钟先生表示。

得知钟先生被咬伤后,该工地区管理人员认错态度良好,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并支付医药费。了解整体情况后,坂田街道执法队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对涉事工业区负责人开出了一张1000元的罚款。目前该工业区负责人已自觉缴纳了罚款,并规范了养犬行为。在此,提醒各位市民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切不可违规操作,否则将面临“巨额”罚单。

据介绍,自2019年下半年坂田街道开启文明养犬“最严”执法模式以来,一直严管严罚,发现一宗,处罚一宗,仅上周就处罚了未登记擅自养犬、遛狗不牵绳、犬只伤人等案件8宗,罚款4500元,2020年累计处罚33宗,罚款1.7万元。

附《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犬只伤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支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处以一千元罚款。养犬人拒绝立即将伤者送至医疗机构诊治的,区主管部门对养犬人加处一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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