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街头,经常可以看到大街小巷沿街的墙壁、店面玻璃上,贴满了材质各异、五颜六色的宣传纸、张贴画等。有的商铺则在橱窗和门前墙体,东贴一张广告、西贴一块字条,花花绿绿杂乱无序,破坏美感是其次,有时候还真会摊上大事。
张贴需谨慎 后果很严重
有网友在奥一网报料称,近日,他在宝安区松岗街道上的自家店铺门口张贴了一张铺面转让广告,被城管处罚200元。

面对处罚结果,该名网友表示不解:“明明在自己的店铺门口张贴转让广告,又没有妨碍别人,怎么就违法了呢?”
对此,松岗街道城管办执法队工作人员向奥一网解释,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禁止在建(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外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根据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有关规定,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清理,每处并处二百元罚款。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不管是招租广告还是转让广告,只要张贴在外,影响市容则已违反规定,罚款200元合法合规。
所以,各位深圳市民要注意啦!在家门口贴招租广告也算违规张贴,以后可千万别再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