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表示,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根据国家标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的规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深圳市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城市车辆应符合国6a排放标准。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也称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分为6a和6b两个阶段实施,对应不同的技术要求,6b较6a更为严格。该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的M2、M3、N1、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3500kg的M1类汽车。
据了解,此次执行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城市车辆,是指主要在城市运行且最大总质量为3.5吨以上的公交车、邮政车和环卫车;重型城市车辆一般包括重型燃气城市车辆和重型柴油城市车辆等。
国六排放标准的城市车辆一般需开展环保信息公开,其排放标准可通过国家环保部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点击http://info.vecc.org.cn/ve/vin/index,登入环保信息公开平台,输入VIN编码、发动机编号后6位、验证码即可查看机动车环保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