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深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含水务、交通)工程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但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需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重大工程,油气库、油气长输管线、民爆仓库等重大危险源项目、保密工程,以及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深圳这项改革。
在取消施工图审查的同时,深圳将启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于2020年7月1日起实现深圳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http://zjj.sz.gov.cn/kcsgtsc)与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接,各相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获取勘察、设计项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2020年7月1日前,已经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或通过招标确定审图机构,或虽未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但为了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图审查机构已提前介入审查的,可以继续按照原施工图审查及行政许可方式执行。2020年7月1日零时起,深圳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系统关闭,系统中的文件及信息将自动转至管理系统。2020年7月1日前未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审查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均需登陆管理系统填报或补充项目信息。前款规定的情形,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将审图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审查意见上传至管理系统。
这个管理系统启用后,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办理施工备案时,应当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上传至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