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死亡,我们总觉得它离我们很远,但一次意外,就能瞬间夺走我们的生命。
6月13日凌晨,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大街与湖田路交汇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和勘查工作。
据田某供述,其于6月13日0时30分许在龙华大浪给车充完电后接客人到坂田岗头市场,随后便空车准备回家,在途经平湖大街湖田路口时发生事故。
据两名乘客供述,6月13日1时20分许,李某渊在平湖彩之美工业园和他们相约准备去平湖找休闲娱乐场所,李某渊驾驶电动车搭载俩人从工业园出发,经平湖大街骑行至事发地点,准备在事发路口调头时发生事故。
事故为何会发生?我们常说,安全与守法相伴,事故与违法相随,那么在这起事故中,双方驾驶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经初查,田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涉嫌超速行驶,疏忽大意,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未确保安全通行;李某渊驾驶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且上道路行驶时违反信号灯指示。
从行车记录仪中清晰可见,事发前,肇事驾驶员田某要通过的信号灯已经由绿灯变为黄灯状态,而电动车驾驶员李某渊通过的信号灯则处于红灯状态。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马路如虎口,只要有一人把安全抛向脑后,就相当于给道路放了一颗“定时炸弹”。
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守规则、戴头盔、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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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切记不可图一时之快,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
02
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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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由于其自身的结构原因,稳定性相对于轿车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骑行者根本就没有时间反应,极易造成交通事故。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