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盲道问题多多该如何解决?官方回应来了!

2020-07-15 18:14 作者:赖美弘 来源:奥一网 编辑:王泽权
铲除占用人行道的停车位划线

7月13日,奥一网报道了《霸道!深圳一盲道竟然全被划成停车位》一事,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关注,他们纷纷吐槽深圳盲道问题多多。今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交通局)给奥一网发来复函,对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解答。

盲道被划停车位

相关部门已查处

此前关于“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海雅缤纷城附近几十米长的人行道上,被划出一排停车位,完全占用了盲道”问题,宝安交通局回应称,经查,该处有12个停车位占用人行道。物业公司反映,该处人行道属于物业红线范围,故而施划了停车位。

据了解,为避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出行,宝安交通局已会同新安街道协调物业清理停放车辆,并铲除占用人行道的停车位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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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避免日后再出现占用盲道停车现象,在人行道设置了矮脚马、止车桩等硬隔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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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吐槽盲道问题多

问题盲道已列入整治项目

盲道是专门帮助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黄色凸出条纹样式的盲道犹如盲人静态的眼睛,它被铺设在马路人行道上,是为了方便盲人出行而设置的。但市民发现宝安区许多盲道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有的盲道被随意占用,有的盲道甚至出现 " 盲区 ",槽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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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区有些人行道上的盲道还得拐个弯,没有视觉障碍的人都不知道怎么走。”

“盲道设计有高低差,这路真难走。”

“人行道盲道中间有通信电缆,盲人看到容易撞到吧。”

“盲道中间,时不时会出现一些隔离栏或小石墩等障碍物,随时可能将盲人绊倒,不利盲人安全出行。”

“有些道路的盲道则是时断时续,断头或破损盲道随处可见。”  

奥一网就宝安区盲道问题向宝安交通局采访。宝安交通局综合科科长温继宏表示,据巡查分析,造成盲道缺失、不连续、被占用、破损等问题主要原因有:早期道路建设对盲道等无障碍设施重视不够,存在较大历史欠账;管线检查井、变压器、岗亭、立柱灯杆等相关设施布置不合理,导致盲道绕行、中断。

为进一步完善辖区盲道整治,方便盲人无障碍出行。温科长介绍,今年以来,宝安交通局在道路日常养护工作中维修人行道面积约176966平方米,其中维修盲道约1.7万平方米,此后,也将加大日常盲道病害的养护力度。

与此同时,今年将对景业三路、兴隆路等24条道路的盲道进行集中整治。此外,使用新技术解决盲道绕行问题。在107国道、公园路、松白路等使用新式隐形井盖,将盲道直接设置于井盖上,减少绕行。

宝安交通局在回函中也表示,感谢市民对宝安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媒体对交通事业提出的宝贵意见,同时呼吁全社会共同维护盲道等无障碍设施,保证无障碍设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受伤谁来负责?

针对盲道出现的问题,奥一网采访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郑博恩表示,《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应当按照规划设置盲道。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随意占用盲道。因此,如果发生盲道被占用或被用作他同,城市交通部门有权利也有义务让占用者立即清空。

郑律师分析,盲道是给予特殊群体出行方便的一个措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盲道上的占用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事件发生,则盲道的主管部门、占用盲道的经营者等相关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只要受侵权一方可以证明在盲道上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四个方面,就可以要求盲道的主管部门,通常是交通部门承担责任。若侵权行为是因为违法占用盲道导致的,则可以要求占用者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要求交通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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