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
2020的日历“嗖”的一下翻过了三分之二
进入9月
上班族最期待的事情
当然是国庆中秋假期啦!
最近国庆中秋假期连上微博热搜
因为今年的长假有点特殊
2020年中秋节恰逢10月1日,与国庆节重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有网友发出灵魂拷问,按照以往中秋、国庆放假天数来看,3+7怎么也得是10天假?
对于大家内心的疑问,奥一君来帮你解开心结,按照国家相关放假原则,国庆节放假3天,中秋节放假1天,若国庆节与中秋节重合或相连则放假4天(法定假日),通过调休相邻周六、周日形成8天长假。
所以今年我们的8天假期是...
那么又有不少上班族发出了疑问:
平时国庆和中秋加班都有3倍工资,这次长假有两个节假日,那岂不是会有6倍加班工资?!
请先停住这种想法,自中秋节规定为法定休假日以来,还没有遇到国庆节与中秋节在同一天这种情况,参照法律对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重逢的规定,应当假期顺延。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依然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报酬。
根据计算基数、计算系数、加班天数,这加班费的“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并没有叠加到6倍工资。
而且2017年中秋和国庆假期重叠也并没有加班工资翻倍这一说法。
所以大家还是继续搬砖,珍惜今年最后一个长假吧!
万一假期“有幸”被老板选中值班,奥一君来带你看看加班工资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此
休息日加班:加班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200%
法定日加班:加班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8×300%
每小时加班工资及=日加班工资÷8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应得的工资报酬。
如果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以本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基数。
举个例子
2020年国庆假期为例,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10月1-4日为法定假日,共4天(国庆3天,中秋1天);剩下四天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话,我们来算算2020国庆期间可以拿到的钱~
10月1日至10月4日,三倍工资加班:
2200 ÷ 21.75 × 300% X 4≈ 1213.8元
10月5日至10月8日,两倍工资加班:
2200 ÷ 21.75 × 200% X 4≈ 809.2元
那么,这个国庆8天假期加班工资共为:
1213.8 + 809.2 = 2023元
但是,千金难买8天假,奥一君还是希望大家不要被老板“召唤”。毕竟本世纪只有4次“双节合一”,下一次在2031年,下下一次得等到207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