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向你抛出:“出售自己银行卡、电话卡
能赚几百块甚至几千块”的诱饵
在你急需用钱时,
是不是感觉简直是天上掉馅饼?
这正是不法分子为你设下的圈套!
这些都是不法分子在利用收购他人的身份
办理的银行卡和电话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涉及洗黑钱、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参与买卖,小心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一日卖卡 终身受限

近年来,深圳警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打击电信诈骗,逐步摸索出全链条打击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买卖自己银行卡账号、电话卡者纷纷落网。他们中有些人在走上帮助电信诈骗这条路之前,甚至不知道买卖自己银行卡、电话卡是违法犯罪,往往受朋友的鼓动诱惑而被拖下水,直至被抓了才幡然醒悟。
下面这份“忏悔录”,
愿能以他们的亲身经历,
撼动每一位正在观看视频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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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提醒
01
非法买卖的银行卡、身份证等都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网络赌博、贿赂、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还有可能涉嫌帮信罪。
02
银行卡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03
银行卡绑定了犯罪团伙的手机号后,犯罪分子即可操控银行卡相关账户,用于贷款、衍生开户等等,一旦所售银行卡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卡人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惩 戒 措 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明知将银行卡出售给别人,极大可能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及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因贪图蝇头小利,不顾后果,仍然非法出售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已经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犯罪情节严重者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出售贩卖银行卡及对公账户行为,为各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了便利,助推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斩断黑灰产链条,需要每一位公民的支持。希望广大持卡人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及时办理销户。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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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反诈24小时专线:0755-812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