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家长报料称,她的女儿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富通城的国光琴行学古筝,本来是想让孩子有一个更好的艺术教育环境,没想到却遭到教学老师的“虐待”。
看到女儿受伤的手背,作为家长心里一阵心痛:“老师用铁器把几岁的小孩打成这样,怎么能这么狠心下手?这种育人的培训机构不是成了虐待小孩之地吗?”
家长出示图片
孩子手背被缝多针,担心日后会留疤
“我一直以为老师是用竹鞭,没想到是这么锋利的铁器。”
据报料家长介绍,小孩在宝安西乡国光琴行上古筝课时,被教学老师打伤。据其了解,老师使用的铁器较为锋利,“割掉”小孩右手尾指上方一大块肉,血流不止,去医院缝了10多针。
“孩子曾多次回家哭诉被国光琴行的老师打骂,实在不想去了。”该家长称,在此之前,孩子也多次哭诉被老师“虐待”,一直不想上课。在没看到小孩受伤之前,自己是不相信老师会打骂自己家的小孩,直至自己亲眼目睹孩子手上血流不止的伤口时,自己瞬间怒了。
事发后,我一直跟国光琴行进行友好沟通,希望国光琴行能够给家长一个满意的交代。但是国光琴行对小孩的受伤的情况不闻不问,为了让小孩受伤的手能够得到更好的治疗和恢复,我每天都要带着小孩跑医院,做愈合治疗、康复治疗。这条漫漫治疗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报料家长表示,治疗需花不少钱,还有小孩除疤费、家长误工费、孩子营养费等更需要钱,因此也希望国光琴行能够给予合理的赔偿。
然而,让家长不能接受的是,国光琴行认为此事并不严重。报料家长表示,在与国光琴行老板沟通过程中,国光琴行老板称若向法院起诉最后的判决结果也只能赔偿几百元至一千元,这种说法不免让其认为“琴行笃定家长请不起律师而只能妥协接受国光琴行提出的赔偿方式”。
在家长提供与琴行老板的聊天截图中,奥一君看到,家长提出的赔偿诉求,琴行表示无法满足。
琴行回应
孩子只是受了轻微伤,提出解决方案被否决
针对家长反映的情况,11月5日,奥一网与涉事琴行取得联系,该琴行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在10月24日,在上古筝课的过程中,教学老师在指导时使用教棍指向小孩,当时教学老师没有留意到教棍是否有损坏,于是这支带着残缺的教棍剐蹭了该名学生手上的一层皮。事发后,琴行工作人员也陪同学生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处理。
“其实就是去掉一块完整的皮,如果不缝针可能会恢复得更快。家长一开口就向琴行索赔10万、8万,这太夸张了,而且家长还多次发短信骚扰老师。”
该工作人员称, 对于家长的“骚扰”行为表示不能理解,后来经警方的介入,也邀请宝安中心医院一鉴定所对小孩的伤口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轻微伤。“
因为老师并不是故意而为之,只是无意中剐蹭到小孩的手。事发后老师也很自责,好几天都没怎么吃饭、睡觉。
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涉事琴行的教学老师具有7、8年的教龄,对受伤小孩的印象是比较乖巧。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因此绝对不可能做出故意伤害小孩的行为。孩子哭诉琴行老师打骂自己乃是家长的一面之词。
针对此事,琴行表示已对该名老师进行批评。除此之外,日后琴行也不再让老师们使用这种铁器教具指导学生。国光琴行工作人员表示,直至今日,小孩所有的医药费由琴行承担,琴行也提出赔偿3000元的解决方案,但家长并不同意。
目前双方仍未就事件达成和解。
律师说法
就此事奥一网咨询了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郑律师表示,教育机构在开展教育活动过程中负有管理职责。琴行应当知晓老师在古筝教学中使用教棍指导学生学琴,其应保证教棍等教学工具的安全性、以及老师教学方式的合理性;而本事件中老师所用的教棍明显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对此琴行未尽到足够审慎义务致使学生受伤,应当对学生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学生家长有权要求琴行赔偿相应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与此同时,郑律师认为,涉案老师如主观上存在恶意,则涉嫌故意伤害,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如学生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的,还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