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1年福田区将在辖区范围内继续开展老旧电梯更新改造资金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深圳市推进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办法》、《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原则与办法: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业主主导、政府鼓励”的原则,采用“谁受益谁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的筹资办法开展工作。
三、适用范围:福田辖区住宅小区的老旧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安全评估,可根据评估结论申请更新改造或重大修理资金补助:
(一)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
(二)制造厂家已经退出市场或同型号设备已停止生产的;
(三)使用10年以上,且调速方式、控制方式落后,能耗高、噪音大,或驱动主机和其他主要配套件技术落后、磨损老化严重的。
四、补助标准:
(一)旧梯更新:给予更新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旧梯改造:给予改造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重大修理:给予重大修理费用50%的资金补助,每台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申请数量规定:同一申请主体在同一地址(如某个小区)内,符合更新改造资金补助条件的电梯数量为1台的,可申报1台;符合条件的电梯数量为2台以上的,按该数量的30%(四舍五入取整数)申报。工作组将根据申请数量和区政府当年的工作计划分配补助指标,不能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都能获得指标。
六、注意事项:受理申报时间初定4月上旬(另行公告),申报单位请于3月底前召开业主大会,表决达成更新改造的意见,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公示。业主大会表决材料内容至少明确包括:拟申请的电梯设备注册代码、资金筹集与使用方式、拟选择的供应商及电梯品牌、项目金额预算、申请多台但不能全部获得补助指标的处理等等,并经业委会和所属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盖章确认。不能在召开业主大会期间确定供应商、电梯品牌以及金额等事项,可以在表决事项中授权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相应的更新改造大修工作。
七、联系电话:25922126。
福田区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组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