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共享单车将控制总量!超规模和乱停放或被...

2021-02-26 09:30作者:张玮来源:南方网编辑:王泽权
超许可规模投放或罚50万元。

共享单车解决了城市“最后一公里”问题,却因“过度投放、乱停放和不能骑行车辆处置不及时”造成新的城市负担。2月2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了《深圳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下称“草案”),拟通过总量控制和扣押乱停放车辆予以解决,超许可规模投放或罚50万元。

运营企业服务质量与投放规模挂钩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即“共享单车”)作为“互联网+交通”的新业态,近年来在深圳迅猛发展,为公众绿色出行提供了便利。据深圳市交通管理部门统计,2019底深圳约有50万辆运营共享单车,日均使用量约85万人次。

但与此同时,由于企业通过大规模、快速投放车辆抢占市场,导致深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数量曾一度高达10家,运营车辆规模最高达到89万辆。而评估显示,深圳合适的车辆投放规模约50万辆。大规模、无序投放不仅影响到其他公共设施如消防通道、路边停车位等正常运行和行人、机动车的正常通行,也极大加剧了交通枢纽、轨道站点、城中村、产业园、公园景区等热点区域公共空间资源供需矛盾。

“草案”对此提出通过总量控制和扣押乱停放车辆予以解决,即经营者在深圳开展服务前应先备案,取得相应数量的投放指标,并将投放车辆身份编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建立准入退出机制,运营服务质量考核机制,且与企业投放规模挂钩。

经营者未经许可或者超越许可规模投放共享单车的,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收回违法投放的车辆,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经营者3年内不得参与车辆新增投放指标配置。

乱停放车辆未被及时清理或被扣押拍卖

“草案”拟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故意损毁车辆,不得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堆放至城市公共场所,不得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上张贴、涂写、刻画非法广告。

在严管区域和严管道路内,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停放设施内。此外的其他区域,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不得占用车道、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公共绿地、水库、河道、消防通道、无障碍设施等区域和设施,不得妨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

“草案”拟采取“政府约束企业,企业约束用户”的监管模式,经营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回违法投放车辆、清理乱停放、不能骑行车辆或者收回全部车辆并撤除相关运设施和设备”的,监管部门可以扣押相关车辆;经催告经营者仍不履行的,监管部门还可以拍卖扣押车辆,拍卖款用于抵缴罚款或者提存。其中,未及时清理乱停放和不能骑行的车辆,还有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而经营企业则可建立信用机制,对用户不按规定使用和停放自行车等行为进行约束。“建议通过个人信用系统对共享单车使用人进行约束管理,可对一些乱停放、损毁车辆等不文明行为人限制或者提高其用车成本。同时与押金管理结合,对信用良好的用户减免押金。鼓励共享单车企业实行免押金骑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古琼说。

新扩改建道路或设自行车道

“草案”还提出新建、扩建、改建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应当设置自行车道。未设置自行车道的已建成道路,经科学论证符合设置条件的,也应当设置。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将组织制定道路路侧带共享单车停放设施专项规划和设置指引,重点加强轨道、公交站点周边及大型商业办公区等热点片区停放设施建设。住宅区、商业区、办公区、市政公园、旅游景区等场所也应配建停放设施。

“建议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之间的联系,利用大数据综合分析骑行偏好、流量信息、停放路段等,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不同人群出行需求、时间规律以及公共交通停运时间,与运营企业共同规划建设自行车道以及停车点,形成高效便捷的慢行交通体系。”古琼说。

深圳市人大方面还建议,应鼓励运营企业技术创新,基于电子围栏技术对停放区域进行划定,通过物联网实现共享单车停车区划分,通过定位更加快速找寻损坏单车并进行维修更换,提升高质量骑行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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