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运输局再次约谈货拉拉

2021-03-04 09:16作者:张艳丽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王泽权
督促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关于“货拉拉女乘客坠车死亡事件”情况通报: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某春批准逮捕。同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报称,已再次约谈货拉拉公司相关负责人,并将采取督促该司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相关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等措施,落实运输环节货物运输安全相关要求。

长沙警方通报

车内无打斗痕迹,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死

3月3日,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发布关于“货拉拉女生坠车事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经现场勘查和遗体检验,车内没有打斗痕迹,受害人体表没有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都没有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衣裤也没有撕扯开线痕迹。专案组通过模拟坠车发现,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情况。

根据通报,针对偏航问题,根据犯罪嫌疑人供述,专案组多次实验发现,货拉拉App导航路线总里程11公里,红绿灯15个,驾车需用时约21分钟;偏航路线总里程11.5公里,红绿灯11个,可节省4分钟左右。

专案组从同型号面包车副驾驶进行模拟坠车实验得出:若实验对象起身将上半身探出车窗外,可以导致从车窗坠车的结果。

2月6日15时许,周某春通过手机App货拉拉平台接到车某某的搬家订单。当日20时38分,周某春驾车抵达天一美庭小区并与车某某取得联系。两人见面后,周某春询问车某某是否需要付费搬运服务,被车某某拒绝。车某某先后15次从1楼夹层将衣物、被褥等生活用品以及宠物狗搬至车上。期间,周某春多次催促车某某快点搬东西上车出发,并告知车某某,按照货拉拉平台规定,司机等待时间超过40分钟将额外收取费用,车某某未予理会。

21时14分,周某春驾驶车辆出发前往目的地,车某某坐副驾驶位。周某春再次问车某某到达目的地后需不需要卸车搬运服务,遭到了车某某的拒绝。在行驶过程中,周某春为节省时间并提前通过货拉拉App抢接下一单业务,更改了行车路线。

21时29分许,受害人车某某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周某春起先未搭理,后用恶劣口气表露对车某某不满;后车某某又两次提出车辆偏航并要求停车,周某春未予理睬。发现车某某起身离开座椅并将身体探出车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语言和行动制止,也没有紧急停车,仅轻点刹车减速并打开车辆双闪灯。车某某从车窗坠车后,周某春停车查看,发现车某某躺在地上,头部出血。

21时30分,周某春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在救护车司机提醒下拨打110报警。

2月2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周某春刑事拘留;3月3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已约谈货拉拉负责人,将督促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月3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回应称,近期,该局再次约谈货拉拉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司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案件侦查工作并尽最大可能配合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该局将督促该司建立完善交通运输相关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做好进入平台的司机、车辆的资质审核工作并落实运输环节货物运输安全相关要求。

据天眼查显示,从2019年9月至今,货拉拉先后6次受到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的行政处罚。2019年,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多次对货拉拉公司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了处罚,并督促该司做好了隐患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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