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深圳以立法推动募资、税制等改革

2021-03-07 10:58作者:张小玲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蒋伟岸
鼓励长期价值投资

全国“两会”期间,在深全国人大代表刘若鹏建议深圳借助综合授权改革契机,利用特区立法权,修订完善经济特区创业投资促进条例,从立法角度推动募资、税制及退出等重大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创投行业对深圳发展的核心地位,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深圳“样本”。

全国“两会”期间,在深圳全国人大代表关注什么?全国人大代表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院长刘若鹏则关注优化创业投资企业市场准入和发展环境。

刘若鹏认为,深圳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金融中心,资金资本密集、金融创新活跃、研发能力突出、产业基础雄厚,初步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条。

但由于创投行业发展正面临的一系列共性问题,亟待有所突破,包括缺乏法治依据、募资难等。以及退出难,当前,创投机构退出的主要渠道包括同业转售、份额转让、回购、并购和IPO,其中以并购、回购和同业转售为主,但与成熟发达的市场相比还存在退出渠道不畅问题,例如创投上市问题、S基金市场发展缓慢等。

刘若鹏建议,借助综合授权改革契机,支持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修订完善经济特区创业投资促进条例,参考国际创投条例有关经验,从立法角度推动募资、税制及退出等重大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创投行业对深圳发展的核心地位,为国家层面的立法提供深圳“样本”。

另外,丰富创投行业资金来源,鼓励长线资金支持创投产业。刘若鹏建议中国银保监会适当放宽“资管新规”限制,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扩大参与母基金及各类创投机构股权投资的比例;适度允许国有资本在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重点原始项目进行探索并长期投资;持续推进QFLP和QDIE试点,适当扩大试点额度;鼓励金融机构与创投类企业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推广投、贷、保联动等多种创新模式。

刘若鹏还建议减轻创投行业税收负担。加大对创投个人投资者的税收优惠力度,增加创投基金投资者所得税抵扣项。根据投资期限用差别优惠税率和灵活税收抵扣政策,鼓励长期价值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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