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想买房的人而言
看很多楼盘的广告都很诱人
比如看到下面这些词
不少人都会瞬间变得很心动——
“带某某学校学位”
“尽享公立学校”、“名校林立”
不过大家可要提高警惕了
这样的广告宣传都属于违法!
深圳已有中介因炒作“学区房”被罚
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开展“学区房”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某知名房地产经纪机构,因发布“学位房”虚假违法广告,被处以10000元罚款。
深圳中介炒作光明“学区房”
被罚1万元
调查显示,当事人李某在网站及其手机APP上发布标题为“光明某花园 带深实验学位 让上学不用愁”房源信息广告,涉嫌违反广告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光明区住建局即刻进行调查。
经查,房源信息中“带深实验学位 让上学不用愁”的表述明显与事实不符,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规定,执法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对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线下门店、线上平台,发布涉及教育设施的房地产广告时,应当客观描述学区现状和存在风险,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升学的承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比如“带某某学校学位”、“尽享公立学校”、“名校林立”、“即将引入全国知名小学”……这样的广告宣传都属于违法广告,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
值得留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而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 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今年4月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建设局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文件,明确从2021年2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区房”等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还建立预售商品房学区风险公示制度。
而根据深圳市义务教育招生相关规定,申请学位必须按该年度积分入学办法执行,购买住房且实际居住,只是具有申请学区内学校资格,实际能否录取还是要根据积分排名决定,如果积分排名不够,即使购买的房子在特定学校的学区内,购房者的子女也可能无法就读该学校。
全国多地严查严管“学区房”
与此同时,今年3月以来,全国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合肥、厦门在内的多个城市采取相关行动,严查严管与“学区房”有关行为。
✍ 3月23日,北京市海淀区就发布消息称,对房屋交易中介机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涉嫌炒作“学区房”概念等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 4月3日消息,北京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炒作“学区房”行为,对海淀区万柳、翠微,西城区德胜、金融街,东城区交道口等价格快速上涨区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包括链家、我爱我家等6家炒作“学区房”的门店暂停营业整改。
✍ 4月16日,厦门印发整治二手房市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整治“学区房”等概念炒作,严谨哄抬房价。
✍ 5月24日,广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文件上,开发商违规宣传“学区房”的,将对违规宣传主体采取在土地出让方面予以限制等失信惩戒措施。
最后提醒大家
如发现开发商、地产中介
存在相关违法行为
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在购买房产的时候
对学位、学区等重要配套设施
一定要了解清楚
避免被误导而蒙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