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裁定生效,“漫”说个破首案那些事

2021-07-22 07:38作者:徐全盛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赖美弘
有哪些细节?

7月19日中午,随着法院工作人员将裁定书送到了深圳市民梁某某的手上,实施不到半年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简称:个破条例),“首案”正式出炉。

首宗个破案件中,35岁的工业设计出身的梁某某,于2018年与前同事一同创业,2019年3月成立公司,先后开发出蓝牙耳机、儿童早教机和额温枪等产品,并获得三项专利。创业期间,梁某某通过向银行、网络贷款公司借款来解决资金问题。由于不熟悉市场运营,一直未能获得客户资源,也未能实现盈利,最终导致资金枯竭,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清偿借款。

个破条例施行后,梁某某向深圳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深圳中院审理查明,梁某某申报负债约75万元。由于创业失败后很快找到了工作,每月收入约2万元,且有较强的偿债意愿,法院同意梁某某适用重整程序。法院裁定生效的重整计划显示,在免除利息和滞纳金的情况下,梁某某将在三年内分期偿还全部本金。在此期间,除了每月用于全家四口人基本生活的7700元之外,梁某某承诺他的其他收入均用于偿还债务。

备受关注的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案件,还有哪些细节?快来看看“条漫”中的个破首案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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