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8月17日启用国家平台!将暂停医保业务

2021-07-24 08:37作者:刘珊来源:南方网编辑:王泽权
自7月26日起暂停

7月23日,记者从深圳市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深圳市将于8月15日0:00停止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系统(以下简称“原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系统切换,8月17日8:00正式启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

自7月26日起暂停受理报销业务

据介绍,系统切换期间各项服务将分时段暂停,自7月26日0:00起,深圳市医保局将暂停受理费用报销等涉及财务支付的业务;7月30日22:00至8月1日9:00,将对原系统数据进行迁移;8月12日0:00起,暂停办理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审批类业务;8月14日16:00起,暂停办理个人自助变更绑定社康点等即办秒批类业务;8月15日0:00起,原系统停止运行,暂停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

自8月17日8:00起,深圳市将在国家平台中正式启用本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等功能,其他医保经办业务视国家平台上线情况逐步恢复。

原系统暂停服务期间进行数据迁移

深圳市医保局将在原系统医保服务逐步停止过程中,进行数据迁移。7月30日22:00起,暂停各渠道所有医保业务办理;7月31日6:00起,逐步恢复定点医药机构门诊记账、住院结算业务;8月1日9:00起,逐步恢复各渠道因数据迁移暂停的医保业务办理。

暂停期间门诊就诊需先行垫付现金

据了解,医疗、生育现金报销等涉及受理期限的业务,在暂停受理期间临近超期的,可将业务办理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关于异地就医人员备案、门诊大病认定申请等业务,由经办窗口或医疗机构先收取和保存好参保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待国家平台启用服务后补录登记,业务开始时间按收取材料日期录入。

此外,参保人在上述医保服务暂停期间,门诊就诊需先行垫付现金,待门诊记账业务功能恢复后,到垫付现金的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办理退费补记账手续;住院就诊暂不办理医保入、出院,待住院结算业务功能恢复后,再补办医保住院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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