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制度!打造企业合规“深圳模式”

2021-07-30 08:53作者:杨溢子来源:南方网编辑:王泽权
深圳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已成功办理案件20余件

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制度、广东省唯一两级院均纳入试点、创设合规专员制度……自被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深圳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形成一套工作制度和操作方法,打造企业合规的“深圳模式”。

7月29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了“企业合规建设推进会暨企业合规办公室揭牌仪式”。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合规办公室”正式揭牌,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为“企业合规讲师团”的特聘讲师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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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透露,今年以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牢牢抓住中央明确要求深圳“探索完善附条件不起诉适用范围”、深圳市委市政府推进“大合规”建设、致力打造合规示范区的政策机遇,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一”的工作设想。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深圳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0余件,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罪名。

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制度

探索形成制度亮点频出

去年3月,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南山区检察院被纳入第一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企业合规改革成功积累了实践经验。今年3月,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整体被纳入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为广东省唯一两级院均纳入试点的地区。

试点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企业刑事合规案件,探索形成了一套工作制度和操作方法,工作亮点频出。

据介绍,为提升合规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借鉴域外经验,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独立监控人制度,联合区司法局选任1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独立监控人,协助企业拟定合规计划、开展合规培训、进行监督考察、出具评定意见,弥补企业能力短板,提升检察机关监督效率。

企业刑事合规建设,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也给检察权赋予了更大的裁量空间,检察机关该如何加强自我监督?

在试点中,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注重严把案件质量关,通过创设刑事合规专员制度来自觉加强内部监督,防控办案风险。即由两名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合规专员,全流程参与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工作,对内协助检察官办案并进行流程把控,对外加强对第三方监管人的监督制约,防止出现办案风险隐患、确保规范文明廉洁司法。

“五个一”推进企业合规试点

为国家提供深圳样本

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小东介绍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情况。今年以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五个一”的工作设想,努力探索企业合规的“深圳模式”,为完善国家立法提供深圳样本、贡献深圳方案。

“五个一”的工作设想,即“成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合规工作机构、构建一个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企业合规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合规工作制度、办理并发布一批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成立一支企业合规讲师团”。

其中,在构建全链条企业合规机制方面,事前将分批次、大规模对全市企业开展合规宣讲、培训,加强企业犯罪事前预防工作;事中,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对进入诉讼中的涉案企业,提供精准合规指引,督促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控制度;事后,通过检察建议等形式,对案件已办结且有合规必要的企业,督促其开展合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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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深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李勇表示,市工商联将在今后和市检察院在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中形成联动机制,并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设想。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整合多方资源,承担建立第三方监控人名录库、第三方监控人选任等相关任务,积极配合市检察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工作。

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指出,深圳检察机关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继续勇于担当,大胆作为,全面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为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深圳“双区建设”再闯新路、再立新功。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健对深圳检察机关的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寄语深圳检察机关继续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把最高检赋予的这项改革任务落实好,为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提供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简要介绍了检察机关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工作的概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他提出,希望深圳检察机关围绕为粤港澳大湾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示范和借鉴,为深圳加快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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