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提醒:3年未获驾照,已考合格科目成绩作废

2021-09-13 09:05来源:南方+编辑:王泽权
注意

记者获悉,9月10日-10月17日,深圳有1258名驾考考生成绩面临作废,因为他们没有在法定的有效期3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

据介绍,《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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