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万购房疑被中介吃差价250万,深房中协介入

2021-10-13 08:17作者:蔡宇晴 吴春熠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王泽权
夏女士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南都此前报道了深圳湾一号业主夏女士称4000万多元购房疑被中介吃掉250万差价的投诉,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称,已受理夏女士反馈事项,并将此事审定为C类不良行为,违规行为记入星级评价平台,抄送相关征信机构。

夏女士称房子成交价为4150万元,而前业主张女士称收到3900万元,中间250万元差价哪儿去了?据张女士称,她为卖房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签了代理协议,该代理公司收取了250万。

3641634035951_.pic_hd.jpg

夏女士购下的深圳湾一号房子。


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面向镜头)向夏女士回应。


代理公司回应:

250万元为策划服务费 并未参加中介业务

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等。

10月12日,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左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夏女士购买该房源一事与其公司无关。“夏女士买这套房的事情,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她的房子是在中原地产成交的,与深安房产无关。”左女士强调称,夏女士此次房屋交易是在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成交,与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无关。“深安房地产虽然有中介的业务,但这次我们没有参与中介业务成交。”

面对夏女士指出的250万元差价,左女士解释称收取的250万元为策划服务费。“我们收的250万元,属于策划服务费,与前业主的合同是策划服务型的协议,其中包括软装设计、装修、推广等。”此外,左女士称如夏女士产生异议,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最新进展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违规行为记入星级评价平台

南都记者查询到,2020年9月3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关于实施“佣金透明化”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就服务项目、计费依据与标准及各方应付佣金及其税费分担等,明确告知交易双方,不得“背靠背”,刻意隐瞒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如违反相关规定,将计入机构不良行为,并抄送各征信合作单位。

据悉,夏女士在质疑买房被中介赚取差价后,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APP进行投诉。近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回复,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表有限公司违反“佣金透明化”要求,在保底代理销售过程中未明确佣金标准。触犯《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中介机构不良行为清单C类第26条:其他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定为C类不良行为的。违规行为记入星级评价平台,抄送相关征信机构。

10月12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关于夏女士反馈的相关问题,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发布通报,希望全行业加强自我监督,依法守规,诚信从业。


律师观点

“房产销售策划服务”合同有中介性质

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小前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夏女士购房是与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签订的中介合同,中介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如果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便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刘小前认为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与前业主签订的合同有中介性质。“从合同内容上看,虽然其认为差价的250万元为服务费,但我认为实则就是一份中介合同,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以自身的专业、信息、资源等优势,向业主提供策略技巧,促进该房产交易完成,并协助过户办理,因此无论合同如何修饰,也无法改变其为中介合同的事实。”刘小前提到,根据国家《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刘小前建议,夏女士可收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今日报纸

手机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