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拟推政策吸引港青,全职工作每月生活补贴最高1万元

2021-10-22 14:01作者:王睦广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李媛
对其作出的直接经济贡献予以奖励

近期,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政策涉及深港人才合作、高层次人才集聚、人才回归计划三大范畴,面向不同对象制定不同的支持政策。人才回归计划相关政策拟适用于15平方公里的原前海合作区,其它政策拟适用于扩区后的前海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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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图片来自前海管理局

港青全职可享不超过3年的生活补贴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暂行办法将适用于前海合作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申请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需以单位作为申请主体,相关单位和个人需要符合列明的条件。需要指出的是,暂行办法内的部分政策与一些现有的相关政策不得重复申请和享受。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在深港人才合作方面,拟设实习补贴、生活补贴、用人奖励、创业奖励、执业奖励、深港博士后培养等多项奖励和补贴。

据悉,生活补贴上,对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的香港青年,按照博士10000元/月、硕士7000元/月、学士5000元/月、副学士30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创业奖励上,支持香港青年在前海合作区创业。对成立一年以上、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并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的机构,其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的香港青年,一次性给予8万元创业奖励。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

执业奖励上,对在前海合作区全职工作,提供金融、会计、税务、法律、航运、建筑工程、教育医疗等专业服务,取得相关香港或内地执业资格的香港专业人士,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取得多个执业资格的,最高奖励8万元。

经认定的科技人才有重奖

除深港人才合作外,该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政策还涉及高层次人才集聚、人才回归计划。

在高层次人才集聚方面,拟面向战略科学家、科技人才、团队奖励、人才载体、海外平台、国际人才港建设等设立不同奖励或资金支持。比如,科技人才,对经认定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分别给予324万元、216万元人才奖励,分6年平均连续发放,对经认定的卓越工程师,给予36万元人才奖励,分3年平均连续发放。

在人才回归计划方面,在符合条件的用人机构工作,并在原前海合作区依法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人才,对其作出的直接经济贡献予以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细分为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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