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湾区国际仲裁合作,化解中国企业跨境纠纷!12月7日,在习近平总书记首次视察前海九周年之际,由深圳国际仲裁院(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与前海管理局共同主办的第十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以“深圳前海+香港中环”双会场、“线下+线上”双途径的方式召开。
其中,深圳会场设在前海国际仲裁大厦(SCIA Tower)国际会议厅,香港会场则设于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大厅,两个会场实时互动,共探中国企业跨境争议纠纷解决路径,并见证深圳国际仲裁院新总部进驻前海以及“前海国际仲裁合作”正式启动。

大韩商事仲裁院(KCAB International)、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AFSA)、非洲商法统一组织(OHADA)、内罗毕国际仲裁中心(NCIA)、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TIAC)和香港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争议解决机构负责人,以及国际商会(ICC)仲裁与ADR北亚区代表均发言,对此次入驻表示祝贺及深入合作的意愿和计划。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指导支持下,前海将深化法治创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充分发挥作用,加快打造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深圳市委常委、前海管理局局长曾湃说。论坛则由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主持。
立足深圳建设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政府、广东省司法厅、香港律政司和澳门政府行政法务司的支持下,本届论坛以“中国企业跨境争议与湾区国际仲裁”为主题,分别聚焦“中国企业与跨境争议解决:趋势与问题”和“湾区国际仲裁:中国企业的选择”两个主题进行研讨,吸引了来自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外国的企业高管、专家学者、资深律师、仲裁员、法官、政府部门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代表参加。

“粤港澳大湾区的争议解决具有特殊优势,可以为中国企业解决跨境争议提供‘湾区方案’,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沈红雨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也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支持深圳落实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任务,以深圳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推动仲裁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打造具有世界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副理事长、香港证监会前主席梁定邦指出,为了共同的繁荣,企业高管、法务、律师、仲裁机构、法院应当形成互补,粤港澳大湾区应该通力合作,共同面向世界。“要紧跟世界发展潮流,提高仲裁服务水平,培养涉外仲裁人才,将大湾区国际仲裁引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说。
前海全面实现“港资港法港仲裁”
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于2011年7月29日创建,每年举办一届年度研讨会,围绕每年度的商事法律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之间,企业界和法律界之间,裁判者、政策制定者和市场主体之间,展开互动交流,加深专业共识,共同增强对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预期。
作为境外仲裁员占比最高的内地仲裁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共有934名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仲裁员385名,占比超过41%。2020年,共受理319宗涉外仲裁案件,超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2020年全年仲裁案件数量(318件),涉外案件争议金额合计人民币114.80亿元,案均争议金额达人民币3,600万元。
另据香港司法机构的统计,2012至2017年,在香港被执行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裁决数量占被执行的内地裁决总数的32.8%,居内地各仲裁机构首位。
前海管理局方面则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前海法院、前海检察院、司法鉴定所等一大批法治机构已在前海聚集。而前海也正在推动选择香港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事宜,全面实现“港资港法港仲裁”。
当日上午,此次论坛还举行了以“国际新形势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为主题的“中国高科技企业主题圆桌会议”分论坛。中国14家代表性高科技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与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专业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围绕高科技企业面临的新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