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审核风向标来了,100条细则,可以作为诉讼审理参考

2021-12-16 23:52作者:徐冰倩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申于诚

网络短视频的侵权问题终于有了对应规范文件。南都记者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上获悉,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以下简称“细则”),其中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具体细则部分共100条,涉及环节包括短视频节目及其标题、名称、评论、弹幕、表情包等,前述内容中的语言、表演、字幕、画面、音乐、音效中不得出现100条细则所提及的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之前短视频平台被长视频平台抨击的内容侵权问题,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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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不得未经授权剪切剧集、电影

南都记者查阅细则获悉,第93条明确表示,不得出现“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的;另外第92条还提及不得出现“违规播放国家尚未批准播映的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的片段,尚未批准引进的各类境外视听节目及片段,或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视听节目及片段的”。

据悉,短视频侵权问题在今年成为多方关注的热议话题,长视频平台也频频喊话要求规范内容合规管理。

今年4月,先是包括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及视频平台在内的超过70家机构发布联合声明,表示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同时呼吁短视频平台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切实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真正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紧接着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芒果TV等国内超70家影视传媒单位携超500位艺人发布了联署倡议书,再度呼吁国家对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当时这份倡议书明确要求短视频平台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即日起清理未经授权的切条、搬运、速看和合辑等影视作品内容。

多方的喊话也引来了官方机构的注意,4月底,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在谈到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时表态,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细则可作为诉讼审理参考

这次细则的出台无疑为短视频侵权问题的处理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细则因为是协会发布,因此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约束力。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告诉南都记者,这类规范性文件是属于行业自律规范的范围,对参加了这个协会的成员有相应的约束力。“倘若没有遵守细则规定,作为协会成员就要接受协会处罚,比如公开通报、批评等,但这是一种自律性质的处罚,并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换言之,如果平台涉及短视频侵权问题提起了法律诉讼,该细则可以作为审理过程中的参考,但不能成为法律依据。


点名损害未成年内容及“饭圈”乱象

除此之外,细则的第十九条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中明确指出包括表现未成年人早恋的,以及抽烟酗酒、打架斗殴、滥用毒品等不良行为的;人物造型过分夸张怪异,对未成年人有不良影响的;利用未成年人制作不良节目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第54条明确将“饭圈”乱象归入“宣扬不良、消极颓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内容”中,不得出现“展现“饭圈”乱象和不良粉丝文化,鼓吹炒作流量至上、畸形审美、狂热追星、粉丝非理性发声和应援、明星绯闻丑闻的”内容,更是不能宣扬“宣扬流量至上、奢靡享乐、炫富拜金等不良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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