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名单公布!24888户入围,深圳这些家庭榜上有名

2021-12-29 16:01作者:余思敏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许素霞
现予以公示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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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好消息

很多朋友在了解了公租房后

就提交了公租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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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最近

深圳住建局发布了最新公告

有24888户家庭通过了轮候申请

现予以公示

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全市共受理25376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轮候与配租办法)等规定,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对上述申请家庭进行了核查,合格家庭24888户,现将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详情如下

一、公示日期和方式

从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在以下网站公示15天。

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

二、信息校正

公示期间,请申请家庭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请于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须通过“i深圳”微信公众号或app预约。

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

注: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节假日除外)向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资料提交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东面一楼(深圳市住房保障署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室),咨询电话:0755-88631666。接听时间:0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一)根据轮候与配租办法的规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轮候与配租办法规定的轮候规则,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人之后。

(三)有关配租房源的情况,请关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及各区住房保障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的配租通告。

(四)未成年子女轮候期间成年仍无本市户籍的,应当退出轮候册。

(五)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提交信息变更(节假日除外)。

(六)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等公示结束后才会进入轮候库

如果你也想申请公租房

但是还没进入轮候库的话

那就抓紧时间去申请轮候吧

申请攻略也为大家整理好了

一起来看看吧

01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

(二)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期限的限制。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三)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下同)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注: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租房,经轮候选房并承租公租房的,停止享受租房货币补贴。在租房补贴期间承租公租房的,应当退还相应补贴,但享受廉租保障补贴的除外。

02

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住建局官网(http://zjj.sz.gov.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资料和提交申请。申请时建议使用电脑。


二、窗口提交材料

网上提交申请之后就可以预约到窗口提交材料了,申请人首次预约提交申请材料,可就近选择任一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申请材料的受理地点与今后轮候的房源位置无关。

申请人已提交了安居房申请,补充申请公租房的,应到原受理窗口办理。


图源:广东政务服务网

三、轮候及认租阶段

申请人可凭借备案回执单上备案回执编号、身份证号、姓名查询自己的轮候排名,当住建局发布新的认租房源后,即可在网上提出认租申请。

四、选房及签订协议

政府部门会发布符合认租条件的名单,将按轮候排名安排入选名单的申请人前往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一)基本材料

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

2.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未成年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可另行提交本市有效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充材料

1.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失独家庭须提交独生子女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3年以下的,需提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认证文件。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

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

5.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成年子女就学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进入轮候库后

一定要自己主动去申请认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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