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深圳市2021年消费帮扶目标完成情况通报暨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启动仪式在深圳海吉星消费帮扶中心举办。
会上发布一组硬核数据和目标:2021年深圳完成采购消费帮扶产品115亿元,深圳深入实施“四个好”消费帮扶机制,加快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机制主导”可持续消费帮扶模式,今年深圳率先启动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全国消费帮扶“深圳样板”。

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敏,市政府副秘书长黄强,市有关部门、各区(新区)及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关市属国企和行业协会负责同志以及“消费帮扶爱心单位”代表出席活动。

活动以深圳主打主推的市级消费帮扶公益平台——“圳帮扶”宣传视频拉开序幕。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卫翔通报2021年全市消费帮扶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深圳全市完成采购消费帮扶产品115亿元,提前超额完成年度预定目标,为助力对口帮扶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应有作用,得到上级和受援地一致好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圳评选为“全国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优秀典型案例单位”。

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深圳始终把消费帮扶当作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来做,充分发挥深圳大市场、大平台、大流通的优势,通过支持评“圳品”、选推“好产品”、优化“圳帮扶”三大支撑,打通制约消费帮扶在消费、流通、生产等环节的痛点堵点难点,以先行示范标准构建起“四个好”消费帮扶长效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注入源源不断的“圳能量”。

黄敏、黄强对《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要点进行解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的工作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深圳启动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1月12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以先行示范标准打造全国消费帮扶工作的“深圳样板”,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深圳市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主要聚焦于深圳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的“示范什么”“为什么示范”“怎么示范”三个方面,其中提出力争2022年认定对口帮扶地区“圳品”累计达到130个、2022年度消费帮扶采购完成115亿元以上的目标,同时公布了深圳创建国家消费帮扶示范城市的十条具体措施。
深圳将以“四大四好”有力举措,助力消费帮扶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强化大协作,完善好机制;优化大政策,扶持好产业;提供大服务,打造好品牌;依托大市场,拓展好渠道。
活动现场还宣布“深圳市第五批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名单,自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33家单位入选“深圳市第五批消费帮扶爱心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