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带三个娃,摔伤后生活困难,谁能帮帮我?”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居民包女士向奥一新闻求助,称其在小区扔垃圾时被绊倒致骨折,伤势迟迟未康复,无法照顾三个小孩,向物业索赔也碰了“钉子”。包女士希望相关部门能帮忙,为其讨要赔偿金。
包女士被垃圾桶旁的窟窿绊倒
三孩妈妈右脚骨折,受伤第四天物业才送其就医
“4月23日下午,我去负二楼扔垃圾,被物业预留的大窟窿绊倒,右脚受伤严重,当天晚上疼的没法睡觉。跟物业反映后,第二天才有人上门问我怎么处理,第四天才带我去医院。”对于物业的“反应迟钝”,包女士表示很生气。
包女士右脚受伤
包女士称,自己家住龙岗区坪地街道君胜熙珑山花园,一个人带着三个娃生活,老公在珠海上班,自己摔伤后无法自行前往医院。
包女士向小区物业经理提出,希望物业安排人陪护其做核酸、就医,帮其接送正在上小学和幼儿园的两个小孩,照顾仅14个月大的“老三”,以及赔偿其因受伤带来的收入损失。
4月24日,经沟通,君胜物业张经理承诺安排人陪护就医,接送、照顾其小孩,但对于赔偿收入损失则要求包女士“提供相关材料佐证”。
4月27日,包女士在君胜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龙岗中心医院就医。医院诊断结果显示,包女士右足外伤。右足舟骨撕脱骨折并血肿。建议其加强营养,制动休息14天至5月10日,避免负重行走,安排一人陪护。
4月27日就诊结果
奥一新闻记者君胜物业获悉,包女士受伤后,君胜物业第一时间安排人补了窟窿,探视病情,让保安上门道歉,根据双方沟通意见安排了人为其送餐,帮其做清洁,接送、照顾孩子等。
复查结果不如人意,双方起争执
5月11日,物业安排人员陪同包女士前往龙岗中心医院复查。复查后,医生建议包女士继续制动休息14天至5月24日,安排一人陪护,避免负重行走。
5月11日就诊结果
包女士认为,其伤势恢复不理想,是因为物业照顾不周所致。
包女士称,物业的工作人员只是抽空过来帮帮忙,自己上小学的孩子下雨天都无人接送,送过来的“员工餐”难吃且没有营养,无法满足其母子的营养需要。自己养伤期间还需要照顾三个小孩,特别是抱着14个月的婴儿,让其右足承压,伤势难以恢复。因此,包女士希望物业能帮其雇一个保姆,直到伤势康复。
物业提供的“员工餐”
就此,奥一新闻记者联系了君胜物业。其工作人员称,已经安排了工作人员上门服务,尽到了物业的义务。
记者从包女士处获悉,物业并未同意其请求,且双方发生了争执。随后,君胜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包女士,让其自己找保姆,物业不再安排人上门服务。
社区介入
双方多次沟通仍未就赔偿达成一致
与物业沟通请保姆和赔偿收入损失等事项后,包女士与物业的矛盾越来越大,于是包女士向12345市民热线、坪地街道办、坪西社区等相关渠道投诉,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介入,为其解决生活困难,向物业索赔。
奥一新闻记者从坪西社区获悉,社区工作人员于5月13日与君胜物业工作人员一起上门,与包女士进行了沟通。坪西社区考虑到包女士的生活困难,可以为其提供2000元的补助。社区也联系了包女士的丈夫,与其丈夫沟通请保姆的问题。至于包女士的索赔问题,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包女士走法律途径。
另据包女士提供的短信显示,坪地街道办通过12345市民热线回复包女士称,经现场了解情况,该市民的丈夫已聘请了家政于5月15日下午到家照顾家人生活,熙珑山物业公司会照顾其生活起居至5月15日。
包女士告诉记者,经过多次沟通,物业经理答应赔偿三个月早餐费1800元,两个月护工费(最高120元/天)。但后来物业说保险公司称护工费只能赔付20-30天,又引发了新的争议。社区建议如果请保姆要花5500元/月,保险报销3600元,余款包女士跟物业各自承担50%。另外,包女士要求物业赔偿三个月的误工费,物业不同意。
5月25日,包女士再次到龙岗中心医院进行复查。医生建议包女士避免负重行走,制动休息14天至6月7日。
5月25日就诊结果
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经过一个月的沟通,双方仍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君胜物业工作人员告诉奥一新闻记者,包女士已经报警了,街道、社区相关人员也介入了,看相关部门怎么解决吧,具体怎么赔他也不知道。
律师观点
业主在小区受伤,物业公司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此,奥一新闻记者咨询了广东中矩律师事务所郑博恩律师。
郑博恩律师称,本次事件中,主要是看物业服务企业是否直接导致包女士受伤,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果最后认定是因为物业服务企业的伤害行为导致的,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赔偿包女士相关的人身损害赔偿。其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因此,在认定结果后,对于赔偿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蒋清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