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众麒麟公馆被疑货不对板,南山区住建局:如有承诺,应履行

2022-06-15 17:16作者:冯少文 王春艳来源:南方网编辑:王河峰
律师:“最终解释权开发商所有”,就是合同违法行为

6月13日,南方日报、南方+刊发了业主质疑位于深圳南山的金众麒麟公馆货不对板的报道。

业主认为,销售时样板房内展示的数万元一件的厨房电器品牌,实际交付则不到一万元;承诺小区内将建设的6个会所,只兑现了2个,其他的遥遥无期;另外,还有教育资源的宣传误导,以及说不清的物业管理费。

详情:业主PPT质疑金众麒麟公馆货不对板,开发商副总“拉群”建议退房

南方日报、南方+就此发函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了解相关情况,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函表示,已联合西丽街道搭建平台,促进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等合法方式解决纠纷。关于会所,其表示,如开发企业对主题会所规划建设作出了承诺,则其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履行承诺。

同时,南方日报、南方+也采访了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周争锋律师表示,“购房者就是看了开发商用来宣传的样板房才买的房,如果样板房用的是豪华装修,买完以后变简装,开发商就涉嫌欺诈。”而开发商称的“最终解释权开发商所有”,就是合同违法行为。

南山区住建局:如有承诺,应履行

南方日报、南方+也向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了解相关情况,其表示已收到部分业主的相关投诉,并联合西丽街道搭建平台,促进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等合法方式解决纠纷。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介绍,该项目于2019年10月9日批准预售,带装修交付,其装修费用包含在房价里,一房一价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均有公示。据了解,该项目装修交付标准已列入《房屋买卖合同》,并于该项目销售时在销售展厅进行公示。此外,该项目样板间入口对装修交付问题均有提示“非交楼标准”。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强调,如开发企业对主题会所规划建设作出了承诺,则其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履行承诺。

关于管理费,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表示,该项目现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间,合同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条第4点约定“合同签订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出现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同时,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补充协议第二条约定“增值服务费的计收标准:高层住宅2.9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业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物业交付之日起且无论是否居住或使用该物业均应全额缴纳增值服务费。增值服务费和物业管理费一起缴纳。”鉴于市民认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内容不合理,可根据合同约定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回复截图

律师:样板房豪华装修,买后变简装,开发商涉嫌欺诈

金众麒麟公馆货不对板中,最受关注的焦点是装修标准。针对业主质疑,开发商称,已在样板房外提示:“所有装修建材及家具配置均为非交楼标准”,又称“最终解释权开发商所有”。

对此,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争锋认为,开发商不能以此来规避责任。他指出,开发商销售装修房销售时,出卖人设置样板房的交付房屋的质量应该与样板房装修质量相同。样板房装修的品质、材料、施工质量和品质档次应当作为装修质量要求的认定标准。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样板房对装修价格等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明确,对买卖合同的定力和房屋的价格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的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交付房屋的装修与样板房广告宣传等不一致之处有明确具体的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该约定未进行提示或说明的除外。

周争锋说,“购房者就是看了开发商用来宣传的样板房才买的房,如果样板房用的是豪华装修,买完以后变简装,开发商就涉嫌欺诈。”

(视频|业主展示的金众麒麟公馆样板房VR视频显示:在厨房中,每个样板房的燃气灶使用的均是“美诺”牌。(本视频为录屏),时长共1分53秒)

而对于开发商称的“最终解释权开发商所有”,周争锋指出,买受人可以先请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开发商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合同违法行为。除此之外,买受人还可以利用格式合同的规则,也就是《民法典》的第497条,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该条款无效。最终能够证明样板房的装修和实际交付的装修标准有差离,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赔偿损失。

对于会所,周争锋表示,开发商交付的房产配套设施没有达到广告宣传册所承诺的内容,其发布的广告宣传册不实,构成虚假宣传,确实能误导他人购买房屋,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开发规划范围内的宣传有6个会所,实际上只交付了2个,该宣传构成合同的主要内容,违反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含继续履行,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配置4个会所,实在配置不了,那就要赔偿损失。

购房时开发商展示的会所,并称6个会所品质一致。

楼盘交付后未建会所现状。

关于物业管理费的问题,周争锋指出,物业公司不得强行要求业主交纳个性服务增值物业费,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增值服务绝大多数都是针对个人的服务,而非公共服务。增值物业服务不同于一般物业服务,其实质是委托服务,业主是否需要增值物业服务、需要的频次、种类均有所不同。物业增值服务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增值服务的委托合同。

周争锋表示,开发商在项目规划范围之外的对于医院、交通、学校、环境等进行的虚假宣传,无法构成要约,但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买受人根据《民法典》第500条的规定,以开发商在定理合同过程中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可以向出卖人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这个损失买受人很难举证。赔偿的数额由法院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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