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酷暑难耐
劳动者高温下工作有哪些权益?
奥一新闻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获悉,从6月1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劳动者
可以连续5个月领取高温津贴
每人每月300元
违规用人单位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相关规定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和《关于印发<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每年6月至10月期间,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以下统称高温作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目前,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是每人每月300元
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
每人每天13.8元
每年6月至10月发放
它是高温环境下户外劳动者辛苦工作的回报
那么符合相关条件的劳动工作者
如遇到未足额发放补贴、
离职后未补发高温津贴
及企业生产经营不发放高温津贴等问题时
又该怎么办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用4个小案例为大家详解清楚的同时
还提供了各区投诉举报电话
供大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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