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一新闻记者走访了深圳50多家餐厅,了解到收取“茶位费”情况普遍存在。
为了更加详细的了解收取茶位费现状情况,奥一新闻实测研究院采取问卷调查方法,在深圳地区向深圳餐饮行业消费者发放了大量问卷,剔除无效问卷后,共回收300份数据样本。问卷涉及接受茶位费收取原因、茶位费价格、茶位费包含内容等消费者较为关注的8个问题,旨在通过一定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为消费者了解茶位费现象做出一定参考。
从调研数据来看,对于收取茶位费,消费者的反应并不统一。有消费者表示,餐厅确实要不断提供茶水,而这几块钱的茶位费也算是对成本的补贴。也有被访者表示一刀切收取茶位费存在“强买强卖”,甚至将“茶位费”视作“餐具费”。
仅有6.76%的消费者没有遇到过收取茶位费的餐厅,超过70%消费者所遇到的茶位费普遍都在8元/人以上,七成以上的消费者表示,收取茶位费的餐厅和未收取茶位费的餐厅在服务上并没有太多本质区别。
面对茶位费收取是否合理,超过五成的消费者表示需要看餐厅是否给予了对等的服务质量,被问及接受茶位费的具体原因时,一半以上的消费者都选择了对茶位费习以为常的选项。
收取的茶位费应该包含何种服务?茶水和纸巾、消毒湿巾、餐前小吃位列前四名。83%的消费者表示并没有退茶位费的相关经历,餐厅也并不会提前告知是否存在茶位费一说法。
奥一新闻记者了解到,与茶位费相似,餐厅“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服务费”等形形色色的附加费用,也曾因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有明显强迫性而引起公众热议。
从全国性法律规章来说,“最低消费”目前被明令禁止,部分地区对“开瓶费”等附加服务费也作出了具体规定。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餐饮企业收取茶位费。
记者就茶位费收取相关问题联系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截至发稿时并未收到回复。
在广东长大的市民张先生认为,对于“茶位费”来说,考虑一些区域的饮食消费习惯等因素,进行硬性约束要谨慎考虑,可以通过软性行业自律等方式,建立指导性标准,提升、规范餐饮企业服务质量,促进保障消费者权益。
餐厅是否有权利收取茶位费费用?
若餐厅未明确告知消费者或者公示其菜品之外的其他收费标准,在消费者结账时私自增加该笔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中对于产品、服务“明码标价”“明示”的规定?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毛鹏律师表示:
理论上,消费者到餐厅用餐,餐厅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干净卫生的餐具供消费者使用且不得收取费用;如果消费者愿意点茶水,则餐厅收茶位费无可厚非,如果消费者不愿意选择茶水,则理论上餐厅不能强行收取茶位费,否则就涉嫌强迫交易。
毛律师认为,若餐厅事前未告知消费者除收费以外的餐费标准,但在结账时私自添加,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有权对此提出异议且要求按消费者实际消费金额付款。
对于茶位费、包房低消、开瓶费等费用项目是否合理,毛律师表示此现象生活中争议比较大。
毛律师说:“如果一味禁止商家收取茶位费、包房低消,开瓶费等,同时又不允许商家拒绝消费者的交易,强迫黄金地段黄金时间的餐厅必须将黄金包房留给消费能力较弱的消费者使用,这个规定也明显不合情理而且容易成为恶法,将好的商家逼到绝地。好的做法应该是百花齐放,允许有不同消费价位的商家存在,以便适用不同消费能力的消费者。”
在此问题上,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毛律师表示,问题的关键应该是商家必须事前将相关收费项目预先告知消费者且消费者对此无异议;如果商家事前不告诉,通过模糊处理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者接受或买单,则商家的行为涉嫌欺诈或强迫交易,应该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