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羁押听证会的背后:宝安坚持“少捕慎诉慎押”

2022-08-19 08:50作者:苏国锐来源:南方日报编辑:林紫雯
着力提升能动司法履职能力和检察公信力

今年5月,肖某酒后与工友发生口角,将工友打伤,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羁押。

8月,宝安检察院为此召开了一场羁押听证会。

鉴于肖某家属已向被害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承办检察官认为已无羁押必要,当场宣告对肖某作不批准逮捕处理。

这一场羁押听证会的背后,体现的是宝安检察院在“降低审前羁押率”方面积极探索,着力提升能动司法履职能力和检察公信力。

记者了解到,去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作为全国案件量最大的基层院之一,宝安检察院常年办理的批捕起诉案件人数在8000人以上,审前羁押率也保持在较高状态。

为了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降低审前羁押率,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立面,今年以来,宝安区检察院多措并举,通过提前介入、开展羁押听证、研发全市首个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让审前羁押率从最高的78.73%下降到2021年12月的36.36%,今年上半年诉前羁押率降至31.89%,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

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但羁押同时也会带来不少社会问题,最明显的就是“一人羁于囚,十人奔于途”。

普通人被羁押,通常会影响其子女上学、老人赡养、夫妻和睦等,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民营企业家被羁押,则会给企业及员工的正常生活带来影响。

羁押也需要场地、人员、设备等各方面资源的投入。而在大量轻罪案件中,对被追诉人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不见得会有良好的司法效果。

为了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体现刑法谦抑性,降低司法成本,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把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2021年工作要点,表明“少捕慎诉慎押”从司法理念上升为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得到全国各地检察机关的积极响应。

早在2021年1月,深圳市检察院将“稳步降低逮捕率和审前羁押率”列入《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工作要点》。

随后宝安区检察院印发了《规范审前羁押措施适用工作方案》,为规范审前羁押措施适用提供具体指引。

宝安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介绍,上级检察院相关领导多次明确指出,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宝安检察院将“少捕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宗案件中,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文章开头所写的关于肖某的羁押听证会,就是宝安落实少捕慎诉慎押,降低审前羁押率的一个重要举措。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认定犯罪嫌疑人肖某是否构成犯罪,核实评估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以及判断有无羁押必要性。

由于肖某认罪认罚,其家属向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承办检察官谢凯玲认为已无羁押必要。

可以说,羁押听证的推行,让检察机关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给予逮捕,对不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能更有效地保障人权。

自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11日,宝安区检察院组织羁押听证案件57件共70人。听证后,决定批准逮捕4人,存疑不捕16人,相对不捕49人,变更羁押措施为取保候审1人。

在近一年的羁押听证实施过程中,宝安检察院也形成了一套自己的经验做法,推动羁押听证工作高效运行。

据了解,早在2021年8月,宝安检察院就在全市率先制定《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工作指引》,对羁押听证工作的案件适用范围、启动方式、审批流程、参与主体、审查程序等事项进行详细、全面规定,为羁押听证有序、高效运行确立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基础。

为了保障羁押听证工作质效,宝安检察院一方面探索扩大羁押听证案件范围,对盗窃、故意伤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十五类不同罪名的案件开展羁押听证,另一方面重点加强对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的审查。

另外,结合听证具体案件情况,邀请专业对口的听证员参与听证;探索试行羁押听证当场作出处理决定的工作机制;对轻微刑事案件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繁简分流”机制,也是宝安检察院提升羁押听证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

除了推行羁押听证,宝安检察院也注意“一前一后”,通过全面提前介入和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降低审前羁押率。

“一前”指的是全面提前介入,将监督端口前移。

除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案件外,宝安检察院从公安机关立案后就开始主动作为,将监督端口前移,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实现刑事案件全覆盖,通过在案件呈捕前严格把关,减少羁押措施适用,有效降低提捕率。

宝安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赵旭介绍,提前介入可以改变监督及整改相对滞后的情况,将检察监督的时间节点前移,检察官能够及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加以规范。

过去的2021年,宝安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1845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96件434人。

“一后”指的是研发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加强非羁押人员监管。

这工作的开展,在于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后,不少人担心,关押在看守所的人被释放出来,回到社区会否再次犯罪?如何实现对他们的有效管理?

在这一问题上,宝安检察院提前做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研发使用首个非羁押人员动态监管系统,通过给非羁押人员佩戴电子手环的方式实现动态监管。

宝安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吴凯扬介绍,该电子手环是一种智能定位手环,具备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和自动报警功能,目前已对近70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佩戴电子手环措施。

“当佩戴手环人员擅自离开规定的区域、强行破坏手环时,系统会自动发送报警信息,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吴凯扬指出,非羁押人员佩戴电子手环,可以减少检察官对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的顾虑,探索降低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

宝安检察院检察长吴澍农表示,降低审前羁押率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少捕慎诉慎押,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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