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建筑劳务公司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签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约定该公司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共计4502.5元全额购买碳普惠产品,支持全民减排、低碳出行。
这是深圳先行先试,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与碳普惠衔接,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能减排活动的又一项创新举措。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直以来,深圳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融合、协同增效,持续推动城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除了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与碳普惠衔接外,深圳还曾发布全国首个完整的GEP核算制度体系,并在立法上先行先试,让深圳的蓝天碧水有了更好的法治保障。
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经济特区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深圳市5项生态文明领域制度做法列入其中,为国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作出了贡献。
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的历史机遇下,深圳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努力提升生态环境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国首创生态文明考核制度
2008年3月起,深圳开展第一次环保实绩考核。2013年8月,《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试行)》出台,环保实绩考核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考核运行14年来,深圳不断与时俱进,持续改革创新,覆盖11个区(新区、合作区)、19个市直部门及12家重点企业,被考核单位总数从19家增加到42家,对各区、市直部门以及重点企业的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评价。
市委市政府对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为优秀等次及获得进步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转任非领导职务;对考核结果排名末位且未达到规定分数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由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诫勉谈话。
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突出绿色发展导向性,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狠抓一把手落实,有效促进了环境质量提升,被称作“生态文明建设第一考”。
同时,深圳还以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18年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获国务院督查激励;2019年成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入选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20年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并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为全国首个获此殊荣的副省级城市;2021年大鹏新区获评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在全国率先启动碳市场试点
深圳率先在全国启动碳市场试点,最早建立国内最完整的碳交易法律制度,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提供深圳方案。
在管控单位基数大、覆盖行业多且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占比高的情况下,深圳碳市场履约率始终保持99%高位水平,2020年度达100%。管控的制造业企业在实现增加值增长62%的同时碳强度下降40%,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趋势初显,减排效果显著。
在全国七个试点碳市场中,深圳以约2.5%的配额规模,实现了12.98%的成交量和11.73%的成交额占比,市场流动性居全国第一。
深圳碳市场在全国首发碳债券、碳基金、绿色结构性存款、配额托管模式、纯配额碳质押、跨境碳资产回购交易等系列碳金融产品及服务,碳金融创新全国“七项第一”,累计为全市企业实现12亿元碳资产保值增值。
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深圳在低碳城市试点和碳交易试点等工作的引领推动下,经济总量保持平稳增长,能源结构不断优化,万元GDP能耗持续下降,各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温室气体控制排放取得成效,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26.85%,超额完成“十三五”下降23%的任务目标,全市碳排放强度仅为全国平均水平1/5,协同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发布全国首个
完整GEP核算制度体系
2021年,与绿色发展相伴随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制度体系(GEP)应运而生。深圳先后发布了GEP核算“1+3”制度体系和2020年GEP核算报告,受到全国各界人士的关注。
所谓GEP,是指在GDP指标之外再建立一套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ross EcosystemProduct,简称GEP)指标核算体系。
“绿色发展需要绿色导向,GEP核算就是绿色发展的‘指挥棒’。实施GEP核算是深圳以先行示范标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深圳市目前建立的GEP核算“1+3”制度体系包括一个统领、一项标准、一套报表、一个平台等。
经过测算,深圳市2020年度GEP为1303.82亿元,其中,调节气候价值488.24亿元,占比最大,约占GEP的37.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会通过核算的结果,为深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提供重要的依据。例如,我们根据深圳‘十三五’期间的GEP试算结果,得出占行政区面积49%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提供了全市GEP的71%,这说明生态保护区是城市GEP的‘压舱石’,体现了生态保护红线等相关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让城市发展建设的决策依据更全面。”
GEP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应用,在持续推进核算工作的同时,应不断探索应用实践。据了解,“十四五”期间,深圳将探索GEP“四进”的管理应用体系,不断推进GEP核算成果在工作考核、城市规划、重大项目管理、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让GEP从“一把尺”变为城市生态环境管理的重要“信号灯和指路牌”。
实施“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021年8月,《深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正式发布实施。所谓“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目的在于为区域内的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项目引进等提供“绿色标尺”,走上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之路。
深圳作为全国首个综合改革试点城市,环评制度改革被列为首批授权事项清单40条之一,通过实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制度,不断优化深圳环评管理机制。
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上明确深圳实行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制度。过去一年,深圳重点聚焦探索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通过改革环评管理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审批效能。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改革是深圳落实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授权事项的举措,同时也是深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的重要手段。
2022年1月,深圳印发《深圳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在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光明区、龙华区、盐田区等选取有代表性区域开展区域环评改革试点。改革试点成果正稳步推进,试点区域和第一批先进制造业园区的区域环评成果将有效落实“三线一单”的管控目标和管控要求,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同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正积极构建“三线一单”数据共享与应用系统,汇集“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地理空间数据,并嵌入生态环境预测模型,实现综合展示、查询以及智能研判分析功能。区域环评改革实施后,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实现“一张图”查询管控单元划分成果,展示“生态环境管控清单”。此外,可结合生态空间约束分析、环境质量底线分析、生态环境准入分析及生态环境预测模型预测,为规划和建设项目环保可行性进行智能研判分析。